出《神农本草经》。为旋花根之别名,详该条。
见许氏幼科七种条。
肝、心、脾、肺、肾五脏与胆、胃、大肠、小肠、三焦、膀胱六腑合称十一脏腑。见《侣山堂类辨》:“十一脏腑,应天之六津五音。”
见《江苏药材志》。为王不留行之别名,详该条。
《证治准绳·疡医》卷三方。黄连、贝母、降真香(烧存性)、白芨、乌贼骨、五倍子(炒黑)、芸香各五钱,轻粉五分。为细末,将患处洗净,外敷患处。治瘰疬、马刀,脓汁不干者。 .
证名。指嗳气吞酸。《诸病源候论·呕哕诸病》:“噫醋者,由上焦有停痰,脾胃有宿冷,故不能消谷。谷不消则胀满而气逆,所以好噫而吞酸,气息醋臭。”宜用半夏丸、丁香散、曲术丸等方。
病名。见《外科启玄》卷九。即烫火伤。详烧伤条。
见《本经逢原》。为茵陈蒿之处方名,详该条。
见灵枢素问节要浅注条。
病证名。小儿受惊后,复为乳食痰热所伤而成的积证。《活幼心书》:“小儿所患之证,皆因乳哺不节,……但有时泄下青水如生草汁,是受惊而后有积,烦闷啾唧,常似生嗔,名为惊积。”《丹溪心法》:“小儿食积,痰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