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证名。小儿乳食不当,损伤脾气所致的病证。《诸病源候论》卷四十七:“小儿食不可过饱,饱则伤脾,脾伤不能磨消于食,令小儿四肢沉重,身体苦热,面黄腹大是也。”治以健脾消食,兼以除热为主,如保和丸加减。参见
病证名。本证分先天性和后天性两类,其中多数是由于在幼小时候因病丧失听觉,无从学习语言因而成聋哑。先天性者,幼小即两耳失聪,不能语言。《诸病源候论》卷二十九:“发惊癎后,六七岁不能语言。”《丹溪心法》:
①五脏之一。与大肠相表里。居于胸中,为五脏的华盖。主诸气而司呼吸,肺吸入的清气与脾运化的水谷精微相结合,化生为元气,是维持人体生命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素问·五藏生成篇》:“诸气者,皆属于肺。”肺朝百
【介绍】:见吴有性条。
出《本草经集注》。为雌黄之别名,详该条。
【介绍】:见朱肱条。
喉科治疗技术名称。见《重楼玉钥》卷下。喉风诸证,常因脏腑经络受风热邪毒,风热相搏致气血滞涩不行,而风痰得以上冲咽喉变生种喉风。宜以针法开导经络,通利气机,使邪热外达,则风痰自解、热邪外出。或配以汤药。
见《本经逢原》。即鹿角胶,详该条。
奇恒之腑之一。即骨髓和脊髓。髓由肾的精气与水谷精微所化生,有充养骨胳,补益脑髓的作用。《素问·脉要精微论》:“骨者髓之府。”《素问·逆调论》:“肾不生则髓不能满。”《灵枢·五癃津液别》:“五谷之精液和
指五脏相剋而传,导致经气绝。如心属火,肺属金,心病传肺,为火剋金,金被火消亡。《素问·阴阳别论》:“心之肺,谓之死阴。”张志聪注:“五脏相克而传谓之死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