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诸病源候论》卷四十五。指六岁以下的小儿。
见《福建中草药》。为蓝花参之别名,详该条。
即手第四指。又称小指次指。
出《本草纲目拾遗》。为蕨麻之别名,详该条。
痰证之一。因阴虚火旺所致。《不居集》卷十七:“阴火痰:面有红光者,乃阴火上炎,又当用滋阴药。”方用地黄汤加麦冬、五味子等。参痰证条。
【介绍】:清代医家。字于圣,安徽歙县人。撰有《慈航集三元普济方》一书,对疟、痢等证记述较详。但拘于运气之论,而刻板地制定六十花甲之方。
①《卫生宝鉴》卷九方。蚕砂五斤,壁虎一条。白面四至五斤,蚕砂水淘净晒干,用白面拌为络索,晒干,壁虎焙干,共为末,每服一至二合,熬柏叶汤食前调下,日三次。治大麻疯。②《证治准绳·幼科》集二方。防风、生天
【介绍】:见王之政条。
病证名。见《原机启微》。即迎风流泪。详该条。
【介绍】:见汪昂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