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芦荟
见《北京地区植物志》。即芦荟,详该条。
见《北京地区植物志》。即芦荟,详该条。
方术之士。古代掌握方技、求仙、炼丹、禁祝、祈祷诸术的人。这种职业的出现开始于周,至秦汉渐盛。《素问·至真要大论》:“而方士用之,尚未能十全。”遵《内经》此说,故方士多指方技之士,即医生。
见《四川中药志》。为笔筒草之别名,详该条。
舌尖薄白苔,余无苔而见红舌的舌象。若舌色鲜红发亮,可见于津亏血少的外感病人,并以邪在少阳,郁热不解,既不出太阳,又未深入阳明时为多见(见《伤寒舌鉴》)。
见医药丛书条。
病证名。小儿在夜间入睡后,突然惊醒,瞪目起坐,躁动不安,面露恐怖,有时喊叫,一般持续10余分钟,可隔数日或数十日发作一次,治宜安神镇惊。用琥珀抱龙丸。结合针刺内关、大椎等穴。
古代以砭石为针,刺穴治病的方法。后世泛称针刺治疗和砭石出血为针砭。《西斋话记》:“陇州道士曾若虚者,善医,尤得针砭之妙术。”
隋唐时期医官职称。为太医署最高官职,共2人,全面负责太医署的医疗和教学工作,官阶从七品下。
见《本草从新》。为黄连药材之一种,详黄连条。
①即穴位。详该条。②五输穴之一。即输穴。详该条。
十五络脉之一。原称足太阳之别。《灵枢·经脉》:“足太阳之别,名曰飞扬,去踝七寸。别走少阴。”本络脉发生病变,实则鼻塞,头痛,背痛;虚则鼻流清涕或鼻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