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法术语。出《素问·至真要大论》。指治疗要寻找疾病的阴阳属性。例如肾阴之损,水不制火所出现的潮热、面赤、头痛、耳鸣等,表象似乎是阳热实证,若误用苦寒泻火之法,势必火势益炽。辨证是阴虚火旺,治以滋阴降火
病名。九虫病之一。《诸病源候论·九虫病诸候》:“胃虫,状如虾蟇。……依肠胃之间。若府藏气实,则不为害;若虚,则能侵蚀,随其虫之动,而能变成诸患也。”《东医宝鉴·虫》:“六曰胃虫,状如蝦蟆,令人呕吐,哕
【介绍】:宋医官。里居不详。政和年间(1111~1117)以医得为中卫大夫,总辖修建明堂所医药提举,入内医官,编类《圣济经》提举太医学。政和六年(1116)曾会同医官龚璧、丁阜等多人校勘《证类本草》,
见《昆明民间常用草药》。为野棉花之别名,详该条。
见《中国药学大辞典》。为大黄之处方名,详该条。
出《丹溪心法》。阳气偏盛,呈现病理性的机能亢进,导致各种火症。如:①由于阴液不足,阳气偏盛引起的目赤、咽痛、牙龈肿痛等虚火上炎证候。②五志、七情过极,出现阳亢或气郁化火的肝火、胆火、胃火、心火等证候。
见袖珍方条。
病名。见清·阎纯玺《胎产心法》。亦称过期妊娠。指妊娠足月而逾期半月不产,或月经周期规律,而按末次月经计算,超过42周而未产者。多因气虚或血虚气滞所致。若平素体虚气弱、妊娠足月,无力送胎下行而逾期不产,
【介绍】:见徐春甫条。
明代医学分科的一种。明太医院内共设十三科,伤寒为其中之一,是专门治疗外感疾患的,类似于现代内科中设置的某些专科。参见十三科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