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骨八法之一,出《医宗金鉴》卷八十七。接,连接和接续之意。即运用手法或借助器械,使断骨复续,陷者复起,碎者复完,突者复平的方法。
①古代医药官职名。南北朝时期北周以及隋、唐两代的太医署、尚药局内,均设有本职,掌管药物。人数由2~12人不等,唐代主药官阶从六品下。②处方中针对主要病因或主要病机及其主要证候,发挥主要治疗作用的药物,
古病名。出《素问·六元正纪大论》。指水液内停见胸腹胀满者。参见痰饮、积饮条。
艾灸和针刺的合称。《灵枢·四时气》:“灸刺之道,得气穴为定。”
见绛雪园古方选注条。
药物剂型之一。药物研成粉末为散。内服:粗末加水煮服;细末用白汤、茶、米汤或酒调服。外用:研成极细末,撒于患处,或用酒、醋、蜜等调敷于患处。
见《丹溪心法》卷二。即紫菀散第五方。见紫菀散条。
【介绍】:南宋医家。曾任太医局助教,并差充四川总领所检察惠民局。嘉定元年(1208)为《太平惠民和剂局方》作序,并编次《指南总论》3卷,附于书后(原在卷首),简述药物合和、炮制及几十种病证、治法及用药
【介绍】:唐代人。画有《本草训解图》,已佚。
即药物发泡灸。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