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杖仙
【介绍】:
见吴尚先条。
【介绍】:
见吴尚先条。
出《神农本草经》。为荆芥之别名,详该条。
指过了传经的日期,病仍未愈。《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证并治》:“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反二三下之,后四五日柴胡证仍在者,宜先与小柴胡汤,呕不止,心下急,郁郁微烦者,为未解也,与大柴胡汤则愈。”
【介绍】:隋代医生。大业中(605~616年),曾任太医。
出《新修本草》。为鸦片之别名,详该条。
伤食之一。见《东医宝鉴》卷四。因过食五味致伤。《医便·饮食论》:“五味入口,不欲偏多,多则随其脏腑各有所损,故咸多伤心,甘多伤肾,辛多伤肝,苦多伤肺,酸多伤脾。《内经》曰,多食咸则脉凝涩而变色;多食苦
痰症之一。指因痰火而致烦躁的病证。《万病回春·痰饮》:“痰燥者,痰火作热烦躁也。”方用加减温胆汤等。参见痰躁、痰证条。
小儿推拿方法。《保赤推拿法》:“揉大指甲法,大指甲为外脾,揉之,补虚止泻。”
辅助主干的骨骼。①指腓骨。《医宗金鉴》:“小腿骨……在后者名辅骨,其形细。”②指桡骨。《医宗金鉴》:“臂骨有正辅两骨,辅骨在上,短细偏外。”③指挟膝两侧之骨。包括股骨下端的内外上髁和胫骨上端的内外侧髁
见医述条。
见《广西实用中草药新选》。为地耳草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