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继志堂医案条。
针刺术语。指保持针刺得气状态,不使消失。《素问·宝命全形论》:“经气已至,慎守勿失。”
出《神农本草经》。即绝育。
证名。指胃火炽盛而出现的证候。《校注医醇賸义·胃火》:“胃火炽盛,烦渴引饮,牙龈腐烂,或牙宣出血,面赤发热,玉女煎主之。”《类证治裁·火症》:“治六腑火,胃火牙疼,颐肿,清胃散。”参见胃热条。
痧证之一。《杂病源流犀烛·痧胀源流》:“身重痧,痧症初发,势虽凶暴,未必身重,若饮热汤热酒,痧毒即阻塞经络血肉之间,遍身重痛,不能转侧,或呕吐腹胀,脉伏。放痧之后,治先消瘀解毒。宜三十五号家人方。如痧
见清·赵楷《百草镜》。为鬼目之别名,详该条。
即足第四趾。又称次小趾。《灵枢·经筋》:“足少阳之筋,起于小趾次趾,上结外踝。”
【介绍】:见陈梦雷条。
经脉名。即手太阳经。马王堆汉墓帛书载:“肩脉:起于耳后,下肩,出臑外〔廉〕,出□□□,乘手北(背)。是〔动则病:嗌痛,颔种(肿)〕,不可以顾,肩以(似)脱,腨以(似)折。是肩脉主治其所产病:领(颔)〔
见《东北药用植物志》。为苍耳子之简称,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