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之才
《全唐诗》收《下山逢故夫》诗1首,列为世次爵里无考作者。按徐之才,《北史》卷九〇有传,丹阳(今属江苏)人,初仕梁,为豫章王萧综幕僚。后随萧综入北魏,历仕东魏、北齐,屡任要职,北齐后主时官至尚书左仆射、尚书令,封西阳郡王。武平间卒,年80岁,谥文明。《全唐诗》误作唐人收入。
- 李昉
李昉(925年-996年2月22日),字明远,汉族,深州饶阳(今河北饶阳县)人,五代至北宋初年名相、文学家。后汉乾佑年间(948年)进士。累官至右拾遗、集贤殿修撰。后周时任集贤殿直学士、翰林学士。宋初为中书舍人。宋太宗时任参知政事、平章事。以特进、司空致仕,至道二年(996年)卒,年七十二,赠司徒,谥文正。李昉效法白居易诗风,为“白体诗”代表人物之一。典诰命共三十余年,曾参与编写宋代四大类书中的三部(《太平御览》、《文苑英华》、《太平广记》),有文集五十卷,今已佚。
- 于敖
于敖(765—830)[唐]字蹈中。京兆高陵(今陕西高陵)人。擢进士第,为秘书省校书郎,累迁户部侍郎,出为宣歙观察使。工书,尝书唐韦绶碑。《唐书本传、墨池编》
- 庄炘
(1735—1818)江苏武进人,字景炎,一字似撰。乾隆三十三年副贡。由州判累官邠州知州,历署兴安、凤翔、榆林知府。与洪亮吉、孙星衍等人同治汉学,尤深于声音训诂之学。尝校刊《淮南子》、《一切经音义》。诗文谨于法度。有《宝绘堂集》等。
- 屈原
屈原(约公元前340—公元前278年),中国战国时期楚国诗人、政治家。出生于楚国丹阳秭归(今湖北宜昌)。战国时期楚国贵族出身,任三闾大夫、左徒,兼管内政外交大事。公元前278年秦将白起一举攻破楚国首都郢都。忧国忧民的屈原在长沙附近汩罗江怀石自杀,端午节据说就是他的忌日。他写下许多不朽诗篇,成为中国古代浪漫主义诗歌的奠基者,在楚国民歌的基础上创造了新的诗歌体裁楚辞。他创造的“楚辞”文体在中国文学史上独树一帜,与《诗经》并称“风骚”二体,对后世诗歌创作产生积极影响。
- 杨谏
弘农华阴人。杨慎矜子。玄宗开元十八年登进士第,二十二年中博学宏词科。历任永乐丞、监察御史,官至岳州刺史。善诗赋。有集,已佚。
- 憨山德清
憨山德清(1546年11月15日-1623年1月15日),俗姓蔡,字澄印,号憨山,法号德清,谥号弘觉禅师,安徽全椒人,明朝佛教出家众,为临济宗门下。复兴禅宗,与紫柏真可是至交,被认为是明末四大高僧之一。憨山德清精通释、道、儒三家学说,主张三家思想的融合。倡导禅净双修,教人念自性佛,其思想见解颇与禅宗六祖惠能大师相契。中国禅宗的祖庭—曹溪,经过憨山德清的锐意经营,由荒废恢复旧观,因此被称为曹溪中兴祖师。其功德巍巍,为后人所敬仰。
- 路温舒
西汉著名的司法官。字长君,钜鹿人(钜鹿,在今河北南部,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信奉儒家学说。起初学习律令,当过县狱吏、郡决曹史;后来又学习《春秋》经义,举孝廉,当过廷尉奏曹掾、守廷尉史、郡太守等职。宣帝即位,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主张“尚德缓刑”,“省法制,宽刑罚”。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是法密政苛,重用狱吏。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必须改革。他还反对刑讯逼供,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以便广开言路。
- 王绍
(743—814)唐京兆万年人。本名纯,避宪宗讳改。王端子。少为颜真卿器重,字之曰德素,奏为武康尉。累迁仓部员外郎、户部侍郎、尚书,判度支。德宗以其谨密,恩遇特异。宪宗元和初为武宁军节度使,搜集军政,推诚示人,出家资赏士,举军安赖。拜兵部尚书。卒谥敬。
- 周氏
周氏,徽宗时人。系古田(今福建古田东北)妓。事见《夷坚甲志》卷六。今录诗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