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懿安事略》。
二十卷。明张以诚撰。以诚字君一,松江华亭(今属江苏省)人。万历辛丑(1601)进士第一,官翰林院修撰。是书杂采旧说,无所发明,如丰坊伪诗传之类,皆不辨而滥收之,嗜博贪多失于别择。是书有明刻本。
一卷。清代陆陇其(1629-1692)撰。陆陇其见《古文尚书考》条。其学说以“居敬穷理”为主,崇尚程朱学说,反对王守仁之说。此书分上、中、下三篇,都是驳斥王(守仁)学的论述。其中上篇叙述王学之产生、源
二卷。清王德瑛(生卒年不详)撰。德瑛山东福山县人,光绪《福山县志》曾著录。《曲礼·内则》所述,最切予人身起居动止,及事亲敬长之用,故王氏从《礼记》中将《曲礼·内则》篇择出,专为撰论。是书以实践为主,故
二卷。清苗夔撰。参见《说文声读表》。是书撰于为祁寯藻校勘宋本《说文系传》之时,订正后人因不达古音妄删或附益者八百余事。例如谓“牡当作从牛垚省亦声,‘牡’字在《诗·还》二章与‘茂’、‘道’、‘好’韵,《
二卷。《壬癸诗录》一卷。《于南诗录》二卷。清孔继(?-1858)撰。孔继字宥函,山东曲阜人。生年不详。道光十六年(1836)进士,官刑部主事,改南河通判。归养后时逢太平军进攻,江浦大营失陷而阵亡。其人
三卷。不著撰人名氏。亦无编纂年月。据书内容,可推知约为宣统二年修。是书共三册,分别介绍颐和园、静明园,静宜园三处的各项事宜。其中所载:光绪二十一年(1895)二月,海军衙门奏准,已修齐各殿坐,统交颐和
一卷。宋无名氏撰。书中载录自元君而至姜伯真共七十七人传。其中含有徐福(秦始皇时人)、郭璞(晋人)、寇谦之(北魏人)、于吉(东汉人)等诸名神仙人物。考晁公武《郡斋读书志》、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等书目皆
五十卷。不著编辑者名氏。皆南宋程试之文。案宋礼部科举条例,凡赋限三百六十字以上成。其官韵八字、一平一仄相间,即依次用。若官韵八字不相间,即不依次用,其违式不考之目,有诗赋重迭用事,赋四句以前不见题、赋
见《女才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