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氏家变录
一卷。清钱孙爱(生卒年不详)撰。孙爱字孺贻,钱谦益幼子,柳如是所生。谦益死后,其族子钱曾依势向孙爱胁取财产,凌虐备至,柳如是因此自缢。该书即汇集因此事而致的门状、公案、公约、书揭、归庄顾苓致钱曾书及柳如是遗嘱等而成。现存《荆驼逸史》本。
一卷。清钱孙爱(生卒年不详)撰。孙爱字孺贻,钱谦益幼子,柳如是所生。谦益死后,其族子钱曾依势向孙爱胁取财产,凌虐备至,柳如是因此自缢。该书即汇集因此事而致的门状、公案、公约、书揭、归庄顾苓致钱曾书及柳如是遗嘱等而成。现存《荆驼逸史》本。
三十卷。清姚文田((1758-1827)、严可均(1762-1843)同撰。文田字秋农,归安(今浙江吴兴县)人。嘉庆四年(1799)进士,授翰林院编修,累官至礼部尚书。精《说文》之学,所著尚有《说文解
十四卷。王韬辑撰,张宗良口译。王韬(1828-1897),初名利宾,字紫诠,号仲焜,江苏长州(今吴县)人。道光二十九年(1849)在上海墨海书馆任职。咸丰十一年(1861),因上书太平军,受清廷通辑。
① 一卷。明项撰。,浙江临海人。生卒年不详。洪武年间(1368-1398)为按察司佥事。(据《江西志》)该书用古文《孝经》本。其诠释之文不务为深奥之论,而是循文衍义,按章标目,词意颇为简明,可谓经家不
一卷。无名氏撰,清马国翰辑。《家政法》不见史书记载,惟有贾思勰《齐民要术》引用十一节,马国翰据此辑录成一卷,原书的面貌已不可见。马国翰所辑《家政法》,主要谈蔬菜的种植,家畜、家禽的饲养等大田作业以外的
一卷。岳王遗事一卷。清黄邦宁(生卒年不详)撰。邦宁字远亭,福建同安人,官至河南彰德府知府。该书记岳飞事迹,年谱与遗事皆本之岳珂《岳鄂王行实编年录》,参以《宋史》、黄元振《百氏昭忠录》、刘光祖《襄阳石刻
三卷。晋李瀚(见《蒙求集注》)撰。宋徐子光注。陈振孙《书录解题》及《宋史·艺文志》皆作八卷。通行有二本。其一为二卷,为徐子光原注本。此本分为三卷。凡徐子光注中陈振孙所谓兼及他人事者,均被删去。而每句之
一卷。清吴藻(1799——1862)撰。吴藻字苹香,号玉岑子,女词人,钱塘(今浙江杭州市)人。吴藻家富,但其独好史书,时人谓之“夙世书仙”。道光六年(1826)因事而至关中,遂拜诗人陈文述为师,为其门
一卷。清祁雋藻(1792-1866)撰。祁雋藻,字春圃(淳甫),寿阳(今山西寿阳县)人。嘉庆十九年(1814)中进士,官至大学士。《马首农言》是作者在道光十六年(1836)所作的。马首,是寿阳的古称。
一卷。孟子校异 四卷。清姚凯元撰。凯元字雪子,浙江湖州(今浙江湖州)人。是书《论语》只存卷三,从《先进》篇起至《卫灵公》篇止。《孟子》四卷不缺。是书与《翟氏考异》互有详略,可以互证,其为翟氏所未及者,
见《世要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