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储贰金鉴
六卷 此书是清高宗弘历于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诏令诸皇子及军机大臣、上书房总师傅等人,取历代册立太子的事迹中能够有所鉴戒的部分,按朝代顺序纂辑而成,上自周代,下迄明代,共三十三事。此外还附立了五事。至于偏居窃位,无关统绪之正的事迹,则一概不录。其纪事取之正史,论断依据《资治通鉴纲目》。此书编纂的目的在于昭戒皇室后代,以求大清万年之基业。
六卷 此书是清高宗弘历于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诏令诸皇子及军机大臣、上书房总师傅等人,取历代册立太子的事迹中能够有所鉴戒的部分,按朝代顺序纂辑而成,上自周代,下迄明代,共三十三事。此外还附立了五事。至于偏居窃位,无关统绪之正的事迹,则一概不录。其纪事取之正史,论断依据《资治通鉴纲目》。此书编纂的目的在于昭戒皇室后代,以求大清万年之基业。
六卷。清内阁谥法官书。是书分上中下三册,上册三卷,中册二卷,下册一卷。上册三卷分别为列朝庙号、列朝尊谥、列后尊谥,中册二卷分别为妃嫔谥、诸王谥,下册一卷为臣下所用之谥。清朝谥法,远法成周,旁征近代,逐
二十卷,首一卷。民国徐士瀛修,张子荣、史锡永纂。徐士瀛字卓群,天台(在今浙江)人,拔贡。张子荣字华堂,宛平(今北京市丰台区)人。史锡永字子年,万县(在今四川省)人。《新登县志》民国八年(1919)修,
四卷。明沈思孝(1542-1611)撰。沈思孝,字纯,浙江嘉兴人。隆庆二年(1568)进士,累官右御史。著有《奏录》,已著录。是集乃其晚年之作。凡四卷。思孝名入琅琊四十子之列。论者称其晚交姚士粦,故间
三卷。卷首一行题曰:西湖赫主人吴培鼎九牧父捣。不知何许人。其书所载皆为抄自《唐类函》。似为明书贾所为。
不分卷。附容经类纂凡例,无卷数。廖平(1852-1932)撰。廖平字季平,晚号六译,四川井研(今四川省井研县)人。清光绪进士。历任龙安、绥安府学教授,尊经书院襄校等职。曾师事王闿运。专治今文,其学凡六
一卷。清文静玉撰,文静玉生卒年不详,字湘霞,本姓高,因仰慕明末女画家文俶,随改姓文,江苏吴县(今苏州)人,为钱塘陈文述之侧室。清代诗人,书画家。此书有道光三年(1823)刊本,与管筠《小欧波馆诗文钞》
一卷。附《宋玉赋韵读》一卷。清江有诰(?-1851)撰。江有诰,字晋三,歙县(今安徽歙县)人。清代著名的古音韵学家。无心科举,只好音韵学,多年闭门深研音韵学,受到段玉裁的推崇赞赏。主要成就是将古音韵归
四十八卷,首一卷,末一卷。清郑钟祥、张瀛修,庞鸿文等纂。庞鸿文,字伯絅,号絅堂,光绪二年进士,历仕太常少卿、通政司副使等。清雍正六年(1728),常熟析分昭文,分修两志,乃有常熟陶志、昭文陈志,其后复
一卷。清何维栋撰。维栋,字研孙,湖南道州(今湖南道县境内)人。光绪癸未(1883)年进士,曾任刑部主事。这部书的大部分是其在江南异阴书院时的课堂作业,由其子积祜辑录整理而成。是书凡说《易》、《书》、《
三十一卷。清梅曾亮(1786-1856)撰。梅曾亮,字伯言,江苏上元(今江苏江宁)人。桐城派作家。道光进士,官户部郎中。其文尽得姚鼐“义法”,诗天机清妙,颇受当世推服。辞官后,主讲杨州书院。“柏枧”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