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胜言
二卷,清秦笃辉撰。秦笃辉,汉川(今湖北汉川县)人。《读史胜言》一书持论平实,对君臣关系、朝廷内君子与小人关系,以及国家与百姓关系,论述直截了当,尤其是其主张君主要维护百姓利益之论,更体现了他进步的历史观,他说:“国家之利减一分,则百姓之利增一分;国家之利增一分,则百姓之利减一分。尧舜之所谓执中者,不使四海困穷而已。”故主张执政者要对百姓宽大,以德、柔安民、治国,另外对君子与小人关系之议颇为恰当,其读史有得,可见一斑。此书有湖北丛书本。
二卷,清秦笃辉撰。秦笃辉,汉川(今湖北汉川县)人。《读史胜言》一书持论平实,对君臣关系、朝廷内君子与小人关系,以及国家与百姓关系,论述直截了当,尤其是其主张君主要维护百姓利益之论,更体现了他进步的历史观,他说:“国家之利减一分,则百姓之利增一分;国家之利增一分,则百姓之利减一分。尧舜之所谓执中者,不使四海困穷而已。”故主张执政者要对百姓宽大,以德、柔安民、治国,另外对君子与小人关系之议颇为恰当,其读史有得,可见一斑。此书有湖北丛书本。
①一卷。清杨赓元撰。赓元字良孚,江苏吴县人,光绪甲午(1894年)副榜。是编记其读《尔雅》所得。其中订正郭注之误,皆确有依据,非穿凿附会者比,且谓《说文》、《尔雅》异同可以互证,认为不当据《说文》以改
二卷。明朱睦撰。睦生平事迹见《易学识遗》条。朱睦乃明宗室后裔,永乐元年(1403),封周定王第八子有扩为镇平王,睦即为朱有扩之六世孙,因明代皇族谱系在正德以后大多比较简略,故睦遂纂述有爌以下共八世支脉
四卷。清邱命三撰。命三,上杭(今福建上杭)人。该书是作者研读《左传》的心得体会,笔录而成。其中对《左传》中的一些问题,如经义、文字训诂、人物史事、典章制度等有所论列。该书有清咸丰元年(1851)精刊本
二十四卷,首一卷。清沈国翰、阮本焱修,陈肇、殷自芳、江启珍纂。沈国翰,字筠生,安徽泗州(今泗县)人。监生,同治八年七月(1869)知事阜宁县,十二年复任。阮本焱,字晋朋,浙江余姚县人。光绪十年(188
六卷。清代张云璈(1747-1829)撰。张云璈字仲雅、一字简松,号复丁老人,浙江钱塘(今浙江杭州)人,乾隆举人。著有《金牛湖渔唱》、《选学胶言》、《选藻》、《复丁老人草》、《三影阁丛书》、《简松草堂
三卷。清代于准撰。此书分十一门类摘录历代诸儒家的修身处事格言编辑而成。十一门类为:“幼学养蒙”、“闲家善后”、“士子守身”、“缙绅居乡”、“以道事君”、“任职居官”、“劝谕愚民”、“慎重刑狱”、“善俗
清沈德潜(1673-1769)撰。沈德潜,字确士,号归愚,长洲(今江苏吴县)人。乾隆初举博学鸿词,不遇。举进士时年已近七十。命值上书房,擢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辑有《古诗源》、《唐诗别裁》、《明诗别裁》
一卷。补遗一卷。罗振玉(1866-1940)撰。罗振玉,字叔蕴,一字叔言,号雪堂。生于江苏淮安,但不喜以淮安人自居,以祖上是浙江上虞人,遂恒以“上虞罗振玉”自居。曾搜集和整理甲骨、铜器、简牍、明器、佚
一卷。周虞卿撰,虞卿生卒年不详。战国游说之士。因进说赵孝成王,一见,赐黄金百镒,白璧一双;再见,为赵之上卿,受相印,故称虞卿。主张以赵为主,合纵抗秦。后因拯救魏相、魏齐、弃相印与魏齐逃亡,困于梁。穷愁
一卷。旧题为宋刘筠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今考其文,即册府元龟刑法一门之总叙也。”可见,《刑法叙略》并非刘筠之作,而是由官府颁行的刑法的总论。《刑法叙略》曾载入曹溶的《学海类编》中,《四库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