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卷。明章潢(1506-1588)撰。潢字本清,南昌人。万历三十三年(1605)被荐授予顺天府学训导,因年已七十九岁而未能赴任,但仍享官俸,八十二岁时终于家。事迹附载《明史·儒林传》邓元锡传末。该书
一卷。清孙诒让撰。孙诒让(1848-1908)字仲容,号籀,一作籀廎,浙江瑞安县人。同治六年(1867年)举人,授刑部主事,后五试礼部不遇,遂一意古学。晚年主温州师范学堂,继为浙江教育会长。著述极丰,
①一卷。清黄奭辑。此本春秋庄公以其三十二年节,前半剪截太甚,春秋二字当衍;儒家之说节,与袁钧所辑《鲁礼禘祫义》同;有其尸后稷庙中至绎祭则同一日,视袁本为备;误以《魏书·礼志》引《郑志》昭公十一年至祫于
见《列仙通记》。
一卷。清秦东来撰。秦东来字旭堂。寿阳人。作者认为,专言理而最切于用者,当首推六十四卦之大象。因此书中于每卦之后都有一“以”字,即用的意思。使用这个用字的人,或者是先王大人,或者是后与士,而更多的是君子
四卷。元代苏霖撰。苏霖,字子启,镇江(今江苏镇江、丹阳一带)人。苏霖颇工书体,备知其法。该书尽取前人论书之语,起于汉代杨雄,终于宋代刘辰翁,共六十五条,成书于元统二年(1334)。但是该书所录只略具大
二十三卷。明王云凤(1465-1517)撰。云凤字应韶,号虎谷。山西和顺人。成化二十年(1484)进士,授礼部主事,历员外郎中。因劾太监李广下狱,降陕州知州。迁陕西提学副使,历山东按察使,召为国子祭酒
十八卷。清陈克绪撰。陈克绪字易庵。文安人。嘉庆副榜。克绪此书,主于说理。正如书序所称:“博览周邵程朱诸先儒讲义,贯澈前四圣作易系易之深思。理数河洛,阐其奥秘,卦爻彖象,究其精微,变化生成,通其妙用,位
①六卷。明刘熙修,何纪纂。刘熙,南昌人,曾任衡山县知县。何纪,马平人,曾任衡山县教谕。民国十三年(1924)邑人康和声于京师图书馆见明弘治元年所修《衡山县志》,手抄携归湘垣,适同邑赵恒锡长省政,见而叹
二十卷。清宋际、庆长合撰。宋际字峨修,庆长字简臣,均为松江(今属上海)人。明陈镐撰《阙里志》后,后人屡有修辑,但皆芜杂不足观。康熙二十年(1681),宋际任孔庙司乐,庆长为典祭,二人搜求典故,补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