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清王鸣盛撰。此二卷是李时春从王鸣盛的《尚书后案》中截取其所附后辨单行刊刻而成。此《尚书辨》乃专攻《尚书孔安国传》及孔颖达的《尚书正义》而作,其上还有李时春的评语,间及沈彤和钱大昕。此书为王鸣盛对
三十卷,首一卷,末一卷。清潘绍诒修,周荣椿纂。潘绍诒,光绪初年任处州府知府。此志光绪三年(1877)刻本。全书三十卷首一卷末一卷,分为:卷一至卷三封域志,目为星野、疆域、沿革、形胜、山川一二。卷四水利
不分卷。清沈淑(详见《春秋左传分国土地名》)撰。该书是他所辑《陆氏经典异文辑》中的一种,不分卷,也不载《春秋穀梁传》全文,仅据陆德明《经典释文·春秋穀梁音义》中所引的《春秋穀梁传》异文,汇辑成编,而依
一卷。清于光华(详见《四书句读辨》)录。是书专为认场认清题字。为免犯规例起见,因就《裹如堂坊本》所辨四书白文中字体,摘录若干,均依字典校正,注明可从可不从。其中有不尽载者,也可依类而得。与通行临文便览
八卷。清熊峻运(生卒年不详)撰。熊峻运字在湄,新建(今江西省崇仁县)人。本书取百家姓氏,以文义别为纂次。共四百六十八姓,每姓各缀以四六俪语。
见《贞观公私画史》。
四卷。清周之翰撰。周之翰字翙廷,湖北广济人,诸生。本书是周之翰为授徒而作,不依经文,专门解说地理,所说凡冀州二十六条,兖州九条,青州十一条,徐州十四条,扬州八条、荆州十四条,豫州十五条,梁州二十条,雍
十卷。明吴宣(约1470前后在世)撰。吴宣,字师尼,号野庵,崇仁(今江西崇仁县)人。(生卒年不详)。明景泰四年(1453)举人,授左军督府经历,改中府,升镇远府知府。著有《野庵文集》。此集系其门人王君
八十二卷。清王鸣盛(1722-1797)撰。王鸣盛字凤喈,号礼堂,嘉定县(今上海市)人。乾隆间进士,官至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著有《十七史商榷》一百卷、《尚书后案》三十卷等。《蛾术编》是王鸣盛的一部杂考
十七卷。明谢肇浙著。肇浙字在杭,福建长乐人,博学能诗文。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官至广西右布政使。著有《五杂俎》、《滇略》、《方广岩志》、《长溪琐语》、《文海披沙》、《小草斋稿》等书。《史觿》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