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康县志
二十四卷,首一卷。清琉筤修,陈殿阶、吴敬义纂。琉筤,道光初年任武康知县。此志为道光九年(1829)刻本。全书二十四卷首一卷,卷首序、凡例、图、纂修姓氏,卷一至卷六舆地、子目八。卷七至卷十一建置志,子目七。卷十二秩官表,子目一。卷十三至卷十四选举表,子目五。卷十五六艺文志,子目二。卷十七至至卷二十列传,子目三。卷二十一至卷二十四杂志,子目六。此志体裁尚完备,采录精严。人物门用通志例,不分类别,别有卓见。现有民国抄本和抄本。
二十四卷,首一卷。清琉筤修,陈殿阶、吴敬义纂。琉筤,道光初年任武康知县。此志为道光九年(1829)刻本。全书二十四卷首一卷,卷首序、凡例、图、纂修姓氏,卷一至卷六舆地、子目八。卷七至卷十一建置志,子目七。卷十二秩官表,子目一。卷十三至卷十四选举表,子目五。卷十五六艺文志,子目二。卷十七至至卷二十列传,子目三。卷二十一至卷二十四杂志,子目六。此志体裁尚完备,采录精严。人物门用通志例,不分类别,别有卓见。现有民国抄本和抄本。
三十八卷 清计大受撰。计大受,鄱阳(今江西省波阳县东北)人,岁贡生,大学士潘世恩视学江西所取士。《史林测义》一书稽核正史,旁订群言,虽非史学专门,而考辨议论,平实博通,不涉迂陋。此书有枫溪别墅本。
二十卷,首一卷,清张金澜修,蔡景星、张金圻纂。张金澜,浙江平湖人,监生,官宣恩知县。蔡景星,湖北蕲州人,举人,官训导。张金圻,金澜三弟。乾隆四十四年(1779)县令贾思谟撰志稿一卷,蔡景星等据此为底本
一卷。清黄治(生卒年不详)撰。黄治字今樵,台州(今浙江临海)人。本书收杂剧二种。其一是《雁书记》,共四折,写苏武出使匈奴,被拘留,令其归降。苏武威武不屈,牧羊北海,斥责前来劝降的李陵。后苏武于雁足系帛
十五卷。北周庾季才(生卒年不详)撰。庾季才字叔奕,八岁通《尚书》,十二岁通《易》,好占玄象。梁元帝尝与之论星历,梁亡,周太祖令掌太史。著有《灵台秘苑》、《垂象志》。原书《隋书·经籍志》记为一百十五卷,
四卷。明戴原礼(详见《推求师意》)撰。此书系作者为配合《证治要诀》而作,又名《秘传证治类方》。书中共载方药四百三十余首,按汤、饮、散、丸、丹、膏分类编次。卷一为汤类,卷二为饮类,卷三为散类,卷四为丸、
六卷。明韩邦奇(1479-1555)撰。韩邦奇字汝节,号苑洛,朝邑(今陕西大荔)人。正德三年(1058)中进士。授吏部考功主事,又转为员外郎。因上疏议论时政,被谪为平阳通判。后又任浙东按察佥事,受宦官
一卷。旧本题为梁昭明太子萧统(501-531)撰。陈振孙《书录解题》称梁元帝萧绎(508-554)撰。但看其每篇自叙之言词,不象帝王之所言。从词气来看,亦不象六朝之作。亦非唐人的风格。疑为宋人所为。按
六卷。吴莲撰。其生卒年不详。莲字余嘉,江都(今属江苏省)人。清代学者。《尚书注解纂要》一书,多据蔡沈集传之义,加以融会贯通。于每节之下,先阐明其意旨,然后各随文句以诠释之,无甚考证。
一卷。清程际盛撰。际盛生平见“续方言补正”。是书抄取《广韵》、《礼部韵略》、《韵会举要》、《洪武正韵》诸书韵部,考证其通用独用。夏竦《古文四声韵》、颜元孙《干禄字书》、魏了翁《唐韵目》、周公谨《云烟过
五十六卷,清苏士俊纂修。苏士俊,字丛先,江南山阳(今江苏淮阴)人,保举,乾隆四年(1739)莅任南宁府知府。旧志创修于明嘉靖十七年(1538)郭楠,嘉靖四十三年(1564)知府方瑜续修,康熙十三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