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粤寇纪略
见《平定粤匪纪略》。
见《平定粤匪纪略》。
三十三卷。清韩逢吉撰。逢吉,字旋元,鄢陵(今河南鄢陵)人。著有《周易易简注》、《礼记辑要》、《传道秘录》、《河洛解》、《格物记》、《行习录》、《偶得录》、《顾諟录》等书。是编凡《大学》一卷,《论语》二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四分律合注戒本》辞条。《教诫新学比丘行护律仪》作于贞观八年(634),永徽元年(650)重修。共有二十三法,四百六十六条。第一目,入寺法;第二目,在师前立法;第三
一卷。唐张志和(生卒年不详)撰;附天隐子一卷。唐无名氏撰。张志和,字子同,初名龟龄,婺州金华(今属浙江)人;年十六游太学,举明经,肃宗时待诏翰林,授左金吾卫录事参军;因获罪被贬为南浦尉,赦免后隐于江湖
一卷。顾应祥撰。顾应祥(1483-1565),明浙江长兴人,字恒贤,号箬溪。弘治进士,授饶州府推官。历官山东右布政使、右副都御史、南兵部侍郎、刑部尚书。好读书,博学多闻,九流百家识其首尾,尤精历法、算
二卷。清王鸣盛(详见《尚书后案》)撰。在《西庄始存稿》中,卷十九至卷二十为《洪范后案》,即《尚书后案》的卷十二。此书一为初稿,一为定本,二者之间略有不同,相对来说初稿较简略而定本稍详细。但是此稿论《河
十二卷,谢汝霖等修,关芸棠纂。谢汝霖,曾知县事。关芸棠,罗元人,邑优贡。《崇庆县志》民国十五年(1926)刻本。此志条理井然,叙述简括。其纪事述清朝建立以后,上下交争之情,水深火热之状,且立言不苟,俨
三十六卷。明吕楠(1479-1542)撰。吕楠生平详见《周易说翼》(辞目)。吕楠集初刻于西安,既而佚阙。其门人徐绅、吴尊、陶钦重为删补编次,刻于真定。此本即真定刻本。凡三十六卷。吕楠之学出薛敬之,薛敬
十卷。清朱紫撰。朱紫字天凝,少孤,事母以孝称。朱氏认为字学诸书能考一字之音,而不能识同音之字;韵学诸书能识同音之字,而不能读韵学之文。因取周兴嗣之《千字文》,除并其同声字四百三十七个外,实止五百六十三
二卷。清李滋然(生卒年不详)撰。滋然字命三,号树斋,长寿(今属四川)人。光绪十五年(1889)进士,官广东知县。《仓颉辑补斠证》为吴县王仁俊所撰,是在孙星衍,任大椿、马国翰、陶方琦诸家所辑的基础上,搜
十二卷。元吴澄撰。吴澄所著《易纂言》义例,散见于各卦,不相统贯。卷首所陈卦画,亦粗具梗概,未及详言,于是复撰《外翼》。自明以来,《易纂言》有传本,而此书则流传渐稀,《元史》本传失载。朱氏《经义考》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