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啬堂诗稿
四卷。清张榕端(约1691年前后在世)撰。生平详见《河上草》(辞目)。本集是张榕端在内阁学士任上所刊刻的,辑康熙十八年(公元1679)至康熙三十八年(公元1699)之间所创作的诗歌,集前有任邱庞垲所作的序言。庞垲称其诗和缓而不急迫;清秀而不纤弱;俊逸而不宏肆,以宛转缠绵的笔调,抒写自己胸中的情趣,真实而自然,从不借诗宣泄喜怒不平之气。总之他的诗婉约有余,然而缺乏雄浑的气势,深沉精湛的思索。有康熙间刊本。
四卷。清张榕端(约1691年前后在世)撰。生平详见《河上草》(辞目)。本集是张榕端在内阁学士任上所刊刻的,辑康熙十八年(公元1679)至康熙三十八年(公元1699)之间所创作的诗歌,集前有任邱庞垲所作的序言。庞垲称其诗和缓而不急迫;清秀而不纤弱;俊逸而不宏肆,以宛转缠绵的笔调,抒写自己胸中的情趣,真实而自然,从不借诗宣泄喜怒不平之气。总之他的诗婉约有余,然而缺乏雄浑的气势,深沉精湛的思索。有康熙间刊本。
六卷。明张之象(生卒年不详)编。张之象著有《太史史例》。本书摘录楚词中的字句编辑而成。同时,又杂录二十五赋,又不著明其出自何篇。
五种,二十二卷。清丁丙(详见《武林掌故丛编》)。丛书收丁丙乡人先哲诗文著作五种:吴颖芳《临江乡人诗》四卷《拾遗》一卷、丁敬《砚林诗集》四卷《拾遗》一卷《印款》一卷、金农《冬心先生集》四卷《续集》一卷《
二卷。《诗钞》十一卷。清方昌翰(生卒年不详)撰。方昌翰,字宗屏,安徽桐城人,官新野知县。方昌翰既能诗,而有闻于时。其诗有以名德著者,有以功业著者,有以经学著者,有以文辞著者。作者绩学继志,早年所作之诗
二卷。明吴讷(生卒年不详)撰。吴讷,字敏德,号思庵,常熟人。永乐年间因懂医术受举荐。洪熙元年(1425)被升为监察御史。官至右都御史,谥文恪。曾删补过宋代桂万荣的《棠阴比事》。《详刑要览》是吴讷为官后
八卷。清胡翘元撰。翘元字澹园,江西南昌人。胡氏易学兼涉汉儒宋儒,而不囿于一家。此书卷首列蔡文恭给胡氏的手书,称:“即之卦以观变,颇用易象正,而兼古义之伏卦互卦约象诸例”。蔡氏以胡氏之易学与黄漳浦、何元
六卷末一卷,清翁植、杨作霖修,陈韶湘纂。杨作霖,遵义人,曾任仁寿县知县。陈韶湘,邑人,举人。仁寿县志,自道光县令马百龄重修后,同治县孝廉马伯枚复别新旧志。兹篇则为光绪县令翁植嘱陈韶湘所纂,然事未竟而翁
七卷。《附录》一卷。明周叙(1392-1452)撰。周叙,字功叙(一作公叙),号石溪,吉水(今江西吉水县)人。明永乐十六年(1418)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升修撰,晋侍读学士,官至南京翰林院侍讲学士
一卷。清黄宗羲(1610-1695)撰。黄宗羲见《宋元学案》。全书成于康熙二年(1663),分“原君”、“原臣”、“原法”、“置相”、“学校”、“取士”、“建都”、“方镇”、“田制”、“兵制”、“财计
三卷。旧本题明张燧撰。经后人核其书,是从《千百年眼》中摘出的,大概是书商伪立此名,售以市利欺人而为。传本少见。
十卷。清项怀述(生卒年不详)编。怀述字惕孜,歙县(今属安徽)人。此书号为顾蔼吉《隶辨》的改编本。卷一至卷八改顾氏之以韵分卷为以偏旁分部,于顾氏原书所录隶体之外一字未增,只是依照《康熙字典》部首另行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