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诗词>历史百科>四库百科>唐六典

唐六典

三十卷,唐玄宗御撰,李林甫奉敕注。开元十年(722),中书舍人陆坚奉诏撰修《六典》,唐玄宗手写白麻纸六条,为理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令以类相从,由丽正修书院总其事。开元十三年,丽正院改名集贤院,中书令张说充学士,领院事。徐坚受命主持撰修,而“历年未有所适”,不知从何处入手,玄宗又命韦述等参预撰修。十七年,萧嵩代张说为中书令知院事,韦述等则取玄宗所定“六典”之名,按照《周礼》六官所职进行编写,即所谓“摹周六官领其属,事归于职,规制遂定。”(《新唐书·韦述传》)经五年,至二十二年中书令张九龄知院事,撰修接近完成。二十四年李林甫代张九龄为中书令知院事时,撰修当已完成,故北宋时曾巩曾见到一个不全的传本,称“集贤院学士知院事中书令修国史上柱国始兴县开国子臣张(九龄)等奉敕撰”(《元丰类稿》卷三十四)。李林甫又命学士在“以令、式入六司,像《周礼》六官之制”的基础上,再以“其沿革并入注”,二十六年定稿,二十七年(739)上奏玄宗。因此,通行本都题名“唐玄宗御撰,李林甫奉敕注”。该书前后经历十三年,四易总纂官(张说、萧嵩、张九龄、李林甫),参预撰修者可知考知十三人(徐坚、毋、余钦、咸廙业、孙季良、韦述、刘郑兰、萧晟、卢若虚、陆善经、苑咸、贺知章、赵冬曦)。关于该书成书时间的记载,由于对上述成书过程未作详细区分,因而出现不一致之处。如《大唐新语》、《集贤记注》、《新唐书·艺文志》和《玉海》都作开元二十六年,《唐会要》则笼统地记为“二十七年中书令张九龄等撰《唐六典》三十卷成,上之”。《大唐新语》等四家记载,是指该书正文、注文最后完成的时间。《唐会要》的记载,是全书的上奏时间,却又忽略了二十四年前中书令张九龄主持撰修正文,与二十四年后中书令李林甫主持撰修注文的区分。全书的编排结构是:卷一,三师、三公、尚书都省。卷二,尚书吏部。卷三,尚书户部。卷四,尚书礼部。卷五,尚书兵部。卷六,尚书刑部。卷七,尚书工部。卷八,门下省。卷九,中书省。卷十,秘书省。卷十二,殿中省。卷十二,内官、宫官、内侍省。卷十三,御史台。卷十四,太常寺。卷十五,光禄寺。卷十六,卫尉寺、宗正寺。卷十七,太仆寺。卷十八,大理寺、鸿胪寺。卷十九,司农寺。卷二十,大府寺。卷二十一,国子监。卷二十二,少府监、北都军器监。卷二十三,将作监、都水监。卷二十四,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卫。卷二十五,左右金吾卫、左右监门卫、左右千牛卫、左右羽林军、诸卫折冲都尉府。卷二十六,太子三师、太子三少、太子宾客、太子詹事府、太子司直、太子左春坊、太子右春坊、太子内坊、太子内官。卷二十七,太子家令寺、太子率更寺、太子仆寺。卷二十八,太子左右卫率府、太子左右司御率府、太子左右清道率府、太子左右监门率府、太子左右内率府。卷二十九,亲王府、亲王国、公主邑司。卷三十,京兆河南太原三府官吏、大都督中都督下都督府官吏、上州中州下州官吏、京县畿县天下诸县官吏、大都护上都护府官吏、镇戍岳渎关津官吏。就这一编排结构的表象而言,其正文可谓一部反映唐代职官制度的著述。但其“以令、式分入六司”,在一定意义上具有行政法规的性质,又不可与通常的史志——职官志(或《百官志》)同日而语。其正文间或列入一些古代有之而唐代不常置的官吏,以及在漫长历史过程中官名、员品、职掌有所改易者,多在注文中有所交代,如卷一历述三师、三公、尚书都省,出注曰:“自太师以下,皆古宰相之职,今不常置,故备叙之。”又如卷二叙考功员外郎“掌天下贡举之职”,出注云:“开元二十四年,敕以为权轻,专令礼部侍郎一人掌贡举。然以旧职故,复叙于此云。”显然,该书所载,基本上与成书前后唐代所行用之制相吻合。注文所叙沿革,自秦、汉以下颇详,所涉范围亦广,土地制度、赋税土贡、都城规制、宫殿建筑,以及礼乐仪制、文化教育,乃至官营手工业的分化、宗教事务等等,都有记述。鉴于该书具有行政法规的性质,便又引出是否行用的问题,历来争论颇多。开元二十五年,经全面修行的律、令、格、式颁行天下。该书于二十六年完成,二十七年上奏,如韦述《集贤记注》所说,“至今在书院,亦不行用”。所谓“不行用”,是指没有颁行天下。作为国家政权机构的构成、编制、权限等的规定,只需宰相、吏部掌握,不同于律、令、格、式必须经各级机构贯彻执行,因此只写成定本,不必颁布天下。虽未颁布,它还是发挥了行政法规的作用。《大唐新语》所言“迄今行之”,即指的是发挥着法律效用。宪宗时裴洎、白居易,文宗时冯定等的奏疏,都有“请准《六典》”、“谨按《六典》”、“据《六典》”等语,足以表明该书的行政法规效用是无需怀疑的。其书历时十七年、四易总纂官,文稿出于众人之手,自不免矛盾、错误、重复和漏略。该书现存最早刻本为南宋绍兴四年温州州学所刻,残存十五卷,中华书局1984年依原大影印。明正德二年刊本,除个别缺页外,相当完整。传入日本者,有近卫本、广池本,以正德本为底本,参校群籍,详加考订。中华书局1992年据以上诸本,出版有校点本,为迄今一完本。

猜你喜欢

  • 觉颠冥斋内言

    四卷。清唐才常(1867-1900)撰。唐才常字佛尘。湖南浏阳人。光绪二十三年(1897)拔贡,曾任湖南巡抚陈宝箴创办的时务学堂分教习。1900年哥老会运动兴起时,唐才常积极参与,谋划起兵,被捕入狱,

  • 浏阳县志

    二十四卷。清王汝惺、钱绍文、万修廉、汪亮清等修,邹焌杰纂。王汝惺,诸城人,曾任浏阳县知县。钱绍文,江苏武进人,曾任浏阳知县。万修廉,应山人,曾任浏阳县知县。汪亮清,武进人,曾任浏阳县知县。邹焌杰,邑人

  • 赐书堂集

    四十卷。清翁照(1676-1755)撰。翁照,字朗夫,一字霁堂,江阴(今江苏常熟)人。乾隆丙辰(1736)荐博学鸿词,因病不试,后又以经学荐,不遇。翁照性醇谨,不作妄语,与大学士嵇曾筠、高斌并称老友,

  • 鲁礼祫禘义

    ①一卷。清黄奭辑。此本春秋庄公以其三十二年节,前半剪截太甚,春秋二字当衍;儒家之说节,与袁钧所辑《鲁礼禘祫义》同;有其尸后稷庙中至绎祭则同一日,视袁本为备;误以《魏书·礼志》引《郑志》昭公十一年至祫于

  • 潞安府志

    ①二十卷。清杨晙修,李中白、周再勋纂。杨晙字冬可,河北曲周县人,出身举人,顺治十二年(1655)任潞安府知府,后升山东分巡济南道副使。潞志创于明弘治八年知州马暾,时潞安未改府,故称《潞州志》。自明万历

  • 沁源县志

    十卷,首一卷。清韩瑛纂修,王廷抡续纂修。韩瑛字修五,河北通县(今北京市通县)人,康熙三十九年(1700)进士,四十七年(1708)任沁源县知县。王廷抡字简在,四川巴县人,康熙四十一(1702)举人,钦

  • 方氏易学五书

    五卷。清方申撰。方申,生卒年不详,字端斋,江苏仪征人。本姓申,少孤家贫,其舅姓方,取方申为子,由此改姓方,以申为名。由于家中贫困,常受雇于人,为之撰写为生。事母至孝,只要是自己第一次吃的东西,一定先用

  • 罗江东外纪

    三卷。清闵元衢撰。闵元衢字康侯,乌程(今浙江湖州)人,自号欧余生。生卒年不详。罗江东,即罗隐,唐末五代时人,自号江东生,有当世诗名,却终身不第。闵元衢自以终身不第,有似罗隐,遂作此书,盖一时寓意之作。

  • 泰轩易传

    六卷。南宋李中正撰。李中正淳安(今浙江淳安)人,旧本原题作“宋清溪李中正撰”,不确,宋无清溪,实为淳安人。卷末刊福州福清尉李舜举编集,漳州龙溪县尉李熙绩校正及董洪跋。此原为讲义,李舜举编集成书。此书不

  • 事物绀珠

    四十一卷。明黄一正(生卒年不详)编。黄一正字定父,扬州(今属江苏省)人。本书成于万历年间。《明史·艺文志》著录四十六卷。视其书目,自天文、地理至琐言、琐事,共四十六目,非四十六卷。书中所录的典故,割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