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定四分僧戒本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删定四分僧戒本》作于贞观二十一年(647),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四分律》六十卷。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参互三本,校正通会而撰成。此本在唐中叶以后至宋宣和年间,得以广泛流传,具有很大影响。该本的最大优点是文句简洁,通俗易懂,择摄它本之长,汇作者新见,扬南山律宗宗旨。不失为研习四分律、南山律宗的参考资料。今有天津刻经处刻本。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删定四分僧戒本》作于贞观二十一年(647),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四分律》六十卷。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参互三本,校正通会而撰成。此本在唐中叶以后至宋宣和年间,得以广泛流传,具有很大影响。该本的最大优点是文句简洁,通俗易懂,择摄它本之长,汇作者新见,扬南山律宗宗旨。不失为研习四分律、南山律宗的参考资料。今有天津刻经处刻本。
无卷数。清常庸撰。常庸即是平步青。全书摘录了《越中园亭记》、《陶庵梦忆》、《三不朽名贤图赞》、《南雷文约》、《鲒埼亭集》、《筒河文集》、《湖海文传》、《左传诂》、《制艺丛话》、《顾亭林年谱》、《阎潜邱
三卷。清张尔歧(1612-1678)撰。张尔歧,字稷若,号蒿庵。济阳(今属山东)人。明末诸生,入清后归隐乡里,以教授著述为乐。平生深研经学、理学,并以此闻名于世。亦能诗能文,诗文多描写乡居生活及旅游见
二十卷。明都穆编撰。都穆,字元敬,吴县(今属江苏省)人。明弘治十二年(1499)进士,官至礼部主客司郎中,加太仆寺少卿。著有《壬午功臣爵赏录》、《南濠文略》六卷等书。本书仿照《隶释》体例,收集金石文字
八卷。清叶裕仁(1809-1879)撰。叶裕仁字复三,号涵溪。镇溪(今江苏太仓)人。叶裕仁举孝廉方正,所著《归叶文稿)凡八卷。卷一收论一篇、序跋三十篇;卷二收序跋八篇、书十三篇、诅文一篇;卷三收赠序五
十九卷。清吴廷华(1682-1755)撰。廷华字仲林,一作中林,号东壁,康熙五十三年(1714)举人,官至福建海防同知。是书原为四十四卷,乃吴氏《三礼疑义》之第一部,今缺四至二十八卷。其体例首列经文,
五卷。清刘鑫耀撰。刘鑫耀字楚金,湖南湘潭人,生卒年不详。本书以《尚书大传》为伏生口授,其中多三代礼,后儒无类次之者,所以刘氏依《周礼·春官·大宗伯》“吉、凶、军、宾、嘉”五礼之目,以及《尚书·尧典》修
一卷。王舟瑶(详见《经学讲义》)撰。此书又题“经学讲义第二编”,盖相对初编而言。全书分篇论说,分为通变、自强、合群、天人、进化、新民、古今、道德、明伦、嫁娶、学校、教育、原儒、礼乐、大同、君民、集议、
一百三十卷。宋敏求编。宋敏求(1019-1079),字次道,赵州平棘(今河北赵县)人,北宋著名历史学家。父绶,官至知枢密院事,迁兵部尚书、参知政事,藏书万卷,亲加校勘。敏求,赐进士及第,被荐为《新唐书
十二卷。明高攀龙(详见《周易简说》)撰。此书斟酌《左传》、《公羊》、《穀梁》、《胡传》之说,无所考证,亦无所穿凿。主张以经解经,凡经无而传有者不敢信,传无而经有者不敢疑。如隐七年“滕侯卒”,《公羊》以
一卷。清许韫辉撰。许韫辉,生卒年不详,字仲云,江苏常熟人,盐运使季学锦之妻。清代诗人。此书有嘉庆十一年(1806)刊本。书前有王家相所作序言,书后有其女婿景燮所作跋语。共收诗一百三十三首。此书刻印精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