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定四分僧戒本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删定四分僧戒本》作于贞观二十一年(647),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四分律》六十卷。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参互三本,校正通会而撰成。此本在唐中叶以后至宋宣和年间,得以广泛流传,具有很大影响。该本的最大优点是文句简洁,通俗易懂,择摄它本之长,汇作者新见,扬南山律宗宗旨。不失为研习四分律、南山律宗的参考资料。今有天津刻经处刻本。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删定四分僧戒本》作于贞观二十一年(647),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四分律》六十卷。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参互三本,校正通会而撰成。此本在唐中叶以后至宋宣和年间,得以广泛流传,具有很大影响。该本的最大优点是文句简洁,通俗易懂,择摄它本之长,汇作者新见,扬南山律宗宗旨。不失为研习四分律、南山律宗的参考资料。今有天津刻经处刻本。
十卷。明朱清仁(生卒年不详)撰。朱清仁,号怀白,别号含素子,黄州(今属湖北省)人,流寓南昌为道士。撰有《含素子麈谭》十卷。此书分条札记,依类分为《行品》、《玄真》、《圣居》、《佛说》、《审世》、《博记
一卷。明吴崇节(约1579前后在世)撰。吴崇节,字介甫,江西弋阳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四十三年(1564)进士,官武冈知县,罢归。著有《古史要评》。是集乃其为湖南武冈县知县罢归后所作。前有《狎鸥亭赋》及
十六卷,清董鸿勋纂修。董鸿勋,字湘冷,直隶开州(今河北)人,曾任古文坪厅同知。古文坪厅向无专志,仅《永顺县志》中,附有古厅辑略三十三页。董鸿勋任同知后,励精图治,毅然以创修厅志为己任,得士绅司绘事分采
无卷数。清顾昺(详见《周易钞》)撰。《书经札记》一书取明陈第《尚书疏衍》之说,认为东晋梅赜所献古文《尚书》非为伪书。冠以古文今文辨,对诸家考证予以反驳,而以《大禹谟》、《咸有一德》诸篇中某些文句较为古
见《群碎录》。
二卷。清代程大纯撰。程大纯字汉舒,孝感(今湖北中部)人,官至黄冈县教谕。此书是作者讲学时的笔记。全书认为陆王一派学说虽有些“矫枉过正”,但与那些“口耳之学”相比,还是有许多可取之处的。
二卷。明朱方中撰。方中,字雪楼,江陵曾孙、射陂长子。江苏宝应人。生卒年均不详。方中生而颖异。其家累世文献,藏书甚富。每日取而读之,善于诗。但因其家世才名过于显赫,因而掩盖了其名。其卒后,罗念庵为之悼之
一卷。唐郭知玄撰,清顾震福辑。郭韵新旧《唐志》均未著录。《日本现在书目》著录郭知玄《切韵》五卷,《广韵》卷首附列增字诸家姓名中有“郭知玄拾遗绪正,更以朱笺三百字”字样。郭忠恕《汗简》征引郭知玄《字略》
见《亢仓子》。
一卷。清王懿荣撰。王懿荣(1845-1900),字廉生,山东福山人。光绪六年(1880)进士。翰林院编修,官至祭酒。光绪七年(1881)到长安(今西安),得剑一,鸟书,如花如字,为天下第一。光绪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