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长制
明代为保证政府税收而实行的一项措施。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明政府规定,每纳粮一万石为一粮区,由地方官选任田多的地主为粮长,正副各一人,负责征收该区税粮,每年七月督运到京。凡按时运粮到南京的粮长,明太祖都亲自召见,并量才录用,授以官职。嘉靖时,每区粮长多至十人以上。他们勾结官吏、里长,敲榨勒索,中产之家多遭破产。粮长制一般推行于税额较多的地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边远省区,不设粮长。一条鞭法实行后,赋役征收由地方官吏直接办理,粮长制废除。
明代为保证政府税收而实行的一项措施。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明政府规定,每纳粮一万石为一粮区,由地方官选任田多的地主为粮长,正副各一人,负责征收该区税粮,每年七月督运到京。凡按时运粮到南京的粮长,明太祖都亲自召见,并量才录用,授以官职。嘉靖时,每区粮长多至十人以上。他们勾结官吏、里长,敲榨勒索,中产之家多遭破产。粮长制一般推行于税额较多的地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边远省区,不设粮长。一条鞭法实行后,赋役征收由地方官吏直接办理,粮长制废除。
清末以光绪皇帝载湉为代表的帝党与以慈禧太后那拉氏为代表的后党之间的斗争。清统治集团内部帝、后两党的矛盾由来已久。1874年(同治十三年)同治帝死后,那拉氏立自己的侄子、外甥、四岁的载湉为帝,改年号为光
显德二年(公元955年)至显德三年,后周与南唐在寿州(今安徽寿县)进行的一次决定性战役。参见“三征南唐”。
1904年(光绪三十年)西藏军民抗英战争中的一次重要战役。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英国派出荣赫鹏、麦克唐纳等率领的侵略军万余人,悍然对西藏发动武装进攻。次年3月(二月)英军攻占江孜宗政府。西藏军民为
曹魏政权为争取世家大族的支持,常把国家领有的屯田农民赐给世家大族,国家免除这些农民的赋税徭役。史称“给客制”。它实行于曹魏后期,西晋以后,发展成为系统的荫客制度。
汉中成固(今陕西城固)人张骞,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年),奉汉武帝联络大月氏(原居今新疆伊犁河流域及其迤西一带,后迁至阿姆河上游阿富汗北部地区)合击匈奴的使命,率百余人出使西域。途中被匈奴拘留达十余年
见“中法会订越南条约”。
商族诞生的神话传说。《诗经·商颂》:“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是说商的始祖契为其母简狄(有娀氏之女)吞玄鸟卵而生。研究者多数认为,这个传说实际上反映了商族是由以鸟为图腾的东夷族的一支发展而来
土尔扈特部属漠西厄鲁特蒙古的四部之一。早在明末,土尔扈特部因与准噶尔部不和,被迫西迁额济勒河(伏尔加河)下游地区,受到沙俄的控制。但他们始终不忘祖国,不断派人奉表入贡。康熙年间,清政府曾派图理琛等人,
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清政府决定派载泽、徐世昌、绍英、戴鸿慈、端方等五大臣赴日本及欧美各国考察宪政,企图打出“预备立宪”的招牌,欺骗群众缓和矛盾,稳固自身统治。对此资产阶级立宪派表示欢迎,广大革命
宋王安石变法中新政之一。自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陆续实施于诸路州县。其法规定:以十户为一保,五十户为一大保,五百户为一都保。后改以五户为保,二十五户为大保,二百五十户为都保。分置保长、大保长、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