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汉复职制
清政府为了吸收汉族地主参加政权而实行的一种制度。即在内阁,规定大学士满汉各二员,协办大学士满汉各一员;在六部,规定尚书满汉各一员,左右侍郎满汉各一员;在地方上,知府以下的官吏则主要以汉族地主分子来充当,以建立满汉地主阶级联合专政。但中央和地方主要权力仍掌握在满洲贵族手中。
清政府为了吸收汉族地主参加政权而实行的一种制度。即在内阁,规定大学士满汉各二员,协办大学士满汉各一员;在六部,规定尚书满汉各一员,左右侍郎满汉各一员;在地方上,知府以下的官吏则主要以汉族地主分子来充当,以建立满汉地主阶级联合专政。但中央和地方主要权力仍掌握在满洲贵族手中。
辽北面朝官机构之一。掌文翰之事,代皇帝修文告,监修国史等。相当汉族王朝之翰林院。设北面都林牙为其长。其下有北面林牙承旨、北面林牙,左、右林牙等官。多拣选学识文才出众者充任。
东晋统治集团争夺权利的斗争。王敦之乱后,明帝病死,幼子司马衍继位,是为成帝,其舅父庾亮总揽朝政。苏峻、祖约自视平乱有功,对庾亮心怀不满。咸和二年(公元327年),庾亮欲夺苏峻兵权。苏峻联络祖约,以讨庾
(1)1882年(光绪八年)开平煤矿的部分工人举行罢工,反对总办唐廷枢歧视当地工人、颁布多种约束工人的条例和私设刑具审讯工人。直隶籍工人还要求同广东籍工人同工同酬。数日后被镇压。(2) 1891年4月
商周时代对王畿以外具有侯、甸、男等身份的邦君的统称。侯是担任王国的斥侯。甸即田,大约与担任田猎任务有关。男也称作任,即任王事之意。侯、甸、男都具有藩卫王畿的性质,因此也统称作“卫”。周初诰词里经常提到
清嘉庆(公元1796年—1820年)年间湖北白莲教首领王聪儿、姚之富领导的起义。嘉庆元年(公元1796年),宜都(今湖北枝江)白莲教首聂杰人、张正谟等以“官逼民反”为号召,首义于荆州(今属湖北)地区。
明初在奴儿干都司修建的寺碑。永乐年间,太监亦失哈在巡视奴儿干都司地方时,在治所特林修建了永宁寺。永乐十一年(公元1413年),在寺旁立了石碑。上刻《敕修奴儿干永宁寺记》。宣德八年(公元1433年),明
明代在新疆设立的地方军政机构。元末新疆维族地区有许多封建地方政权并立。明朝建立后,他们的一些统治者要求和中央加强联系。洪武、永乐时,明朝在嘉峪关与哈密之间建立了哈密卫(今新疆哈密)、蒙古赤斤卫(今甘肃
宋朝之前段。参见“宋朝”。
清政府户部银行于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改称大清银行。银行总办改称监督,并由度支部奏派监理官二人,监理一切行务。资本增为一千万两,分为十万股,清政府认购五万股,其余限定本国人承买。厘定《大清银行则例
官署名。西汉始置民曹,主吏人上书事。东汉又兼管缮修功作,当工官之任。曹魏置左民尚书,西晋一度废省,后又加置右民尚书。东晋、刘宋、肖齐并置左民尚书,肖梁、陈朝并置左户尚书,执掌户籍,兼知工官之事。北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