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安抚司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置于元代,初称龙潭安抚司。治所位于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后明玉珍将其改为长官司。明洪武八年(1375),改安抚司。二十三年(1390)废。永乐四年(1406)复置,以田应虎充安抚使。嘉靖三十三年(1554),因安抚使黄俊贪暴妄杀抢劫,被捕,死于狱,子黄中被谪戍。清定鼎北京后,因归附早,被获准袭安抚使职。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咸丰县。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置于元代,初称龙潭安抚司。治所位于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后明玉珍将其改为长官司。明洪武八年(1375),改安抚司。二十三年(1390)废。永乐四年(1406)复置,以田应虎充安抚使。嘉靖三十三年(1554),因安抚使黄俊贪暴妄杀抢劫,被捕,死于狱,子黄中被谪戍。清定鼎北京后,因归附早,被获准袭安抚使职。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咸丰县。
元边疆地区行政机构。大德十一年(1307)建和林行省时置。隶岭北行省。司治镇海战,又作称海城,故址约在今蒙古国科布多之东,为成吉思汗攻金回师后命大臣镇海领所俘人户就地屯田,于兀里羊欢之地建筑。因地近金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五年(1407)正月,朵儿必河、恨古河等处女真首领官夫答兰等81人来朝,以其居地置此卫,任官夫答兰等为指挥、千百户、镇抚。在前苏联境内黑龙江下游左侧阿姆贡河支流噶尔毕
即“柯散”(1570页)。
渤海王国置。为中京显德府兴州辖县之一(一说为州附郭县),县治故址今有人说在今吉林省靖宇县东北白山镇附近。辽灭渤海后,辽太祖将被俘民众迁至今辽宁北票县东南,仍以其县名置县统之,属辽兴中府黔州,金废。
即蒙古乣,《金史》写作“萌古乣”。金代由蒙古各部人组成的军兵。辽、金、元三代,以北方被征服的各族人组成的军兵,称“乣军”,或写作“乣军”、“纠军”,除征战外,以游防镇戍为主。萌古乣为金代诸乣军之一。《
见“西域闻见录”(711页)。
清代专门编纂各次重大军事行动始末的机构。康熙(1662—1722)年间为编纂《平定三逆方略》时置。隶军机处管辖。馆设总载,由军机大臣兼任。下分设提调、收掌、纂修、誉录、校对、文移等职衔。提调、收掌,以
?—1764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初附属霍集占,任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军征霍集占抵喀什噶尔时,请降。获宥,授叶尔羌(今莎车)伊什干伯克。次年,因讦告鄂对伯克嗜饮、躁妄
见“纳文罗布森札木苏”(1275页)。
见“里泼”(108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