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职官名。参见“总制院”(1744页)。
元代河名。又译塔兀儿、塔兀、桃温、托吾儿。今内蒙古洮儿河。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叛王乃颜、合丹据有其地。二十六年,元军大败叛军于此。
古代维吾尔人印章。有汗印和伯克印之分。汗印,金属制成,形正圆、直径2寸余,印色用红;伯克印,也金属制,圆而有蒂,直径寸余,印色用黑。印文首镌年份,次镌父名,下镌本人名。伯克中惟阿奇木、伊叶罕有印,余俱
见“呕罕河卫”(1067页)。
官名。县丞为知县的佐官,分掌粮马、巡捕等事。秩正八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授当地头人为土县丞,令管理本辖区事务,守疆土,抚土民,修职贡,听征调,纳租赋,效忠中央王朝。颁给铜印、敕命,赐冠带,多数准世袭
蒙古乞颜部首领铁木真(成吉思汗)与部下饮水盟誓抗击克烈部。宋嘉泰三年(1203),铁木真与克烈部王罕激战于合兰真沙陀(今内蒙古乌珠穆沁旗北境),以兵寡失利,部众溃散,退至班朱尼河(又作巴勒渚纳河,今呼
明代乌思藏古地名。又作答笼。在今西藏林周西境。正统十一年(1446),其地喇嘛泥麻札失、想初领占等各遣使入朝贡马、赐宴及彩币等物。后,依明廷定例入朝进贡。
唐末吐蕃奴隶平民反抗奴隶主的斗争。会昌二年(842),达磨赞普被叶尔巴僧人拉隆贝吉多吉刺杀后,贵族大臣分别挟持其2子,常年争权混战,社会矛盾尖锐。咸通十年(869),奴隶及平民不堪奴隶主的世代残酷压迫
见“嫩秃黑”(2482页)。
见“德宁路”(25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