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别
元朝官员。又称阿里、阿里伯。回回人。※牙老瓦赤子。原籍花剌子模。后随父款附蒙古,并至汉地。忽必烈当政(1260—1294)初年,任中书右丞、参知政事诸职。至元十二年(1275),以淮东副都元帅职随伯颜伐南宋。南宋平,受命留守江淮,任江淮行省平章政事。至元十七年(1280),以擅易命官800员,自分左右司官,擅铸银铜印罪,被诛。
元朝官员。又称阿里、阿里伯。回回人。※牙老瓦赤子。原籍花剌子模。后随父款附蒙古,并至汉地。忽必烈当政(1260—1294)初年,任中书右丞、参知政事诸职。至元十二年(1275),以淮东副都元帅职随伯颜伐南宋。南宋平,受命留守江淮,任江淮行省平章政事。至元十七年(1280),以擅易命官800员,自分左右司官,擅铸银铜印罪,被诛。
?—1814清朝大臣。字香东。满洲镶蓝旗人。嘉庆四年(1799)进士,选庶吉士,授检讨。累迁至内阁学士。十一年(1806),入直上书房,历礼部、吏部、户部侍郎、总管内务府大臣、翰林院掌院学士。迭典顺天
①(1635—1723)清代蒙古语言学家。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官布之子。精通蒙、藏文。康熙二十五年(1686),根据天竺字母和藏文字母创制了索永布文字。用以书写蒙古语,该文字是一种方形音节文字,从左至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济尔玛台河、鄂尔浑河。东至奎索接土谢图汗旗界,西至察汗山接赛音诺颜部中前旗界,南至噶尔噶图,北至鄂尔浑河接额鲁特前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本准噶尔后裔,初依噶尔丹,
又作“四骏”。蒙古语称“掇里班曲律”,《元朝秘史》写作“朵儿边曲鲁兀惕”。为元太祖成吉思汗四大开国功臣木华黎、博尔术、博尔忽、赤老温的共称。曾分任四怯薛(宿卫)长,世袭。详见诸人条。
①藏语音译,意为“五钱”。西藏地方铸造的银币之一。宣统元年(1909)铸造。有藏文“宣统元年”及面值“五钱”等字样和法轮图案。1912年西藏地方成立银行,次年继续铸造该币。正面铸狮子图案,背面铸面值和
?—1759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一译阿布都瓜卜。乌什人。乌什伯克※阿济斯和卓子。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准噶尔,达瓦齐败遁乌什。与弟霍集斯计擒之,献于清。继疏请释归霍集占兄弟辖部众。次年,霍集
汉(匈奴)刘渊年号。308—309年,凡2年。
满族早在氏族社会时期,已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姓,即哈拉(hala)。《皇朝通志·氏族略》和《八旗满洲氏族通谱》中记载的满族姓氏646个,谱外姓33个,合为679姓。从这些姓氏中,可看出满族与金代女真人
清代满族两大部分之一的别称。又称新满洲。清代满族分为“佛满洲”与“伊彻满洲”两种。“佛”满语意为“旧”;“伊彻”意为“新”,指新编入八旗者。与佛满洲有诸多区别:佛满洲随努尔哈赤、皇太极起兵,编旗较早,
为清代西藏与哲孟雄(锡金)分界处。又作罗那克山。乾隆时设有鄂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