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保谨
见“耶律阿保机”(1325页)。
见“耶律阿保机”(1325页)。
1805—1875清末广西壮族抗清首领。广西马平县(今柳江县)流山乡鱼窝村人。壮族。勤奋好学,颇通诗文,早年考中秀才,颇受乡人尊崇。同治十一年(1872),村民奋起反抗地方官府以白银代粮纳赋,被举为首
拉祜语音译,意为“租种”。旧时云南省澜沧县拉祜族地区对租佃的称谓。随着封建地主经济的发展,解放前在拉祜族内部已产生租佃关系,出租的土地大多是水田(旱地在拉祜族内部多为“借种”),出租者多是地富阶级,租
清廷以皇家奴仆编设的佐领和其首领之称。前者原称内牛录,后者曾称包衣牛录章京。其效力对象和性质俱与八旗各旗分佐领有别,因属包衣组织的基本单位,故也称包衣佐领。(1)内务府总管原称包衣昂邦。迄康熙三十四年
藏语称“门拉莫钦波”,清译“摩罗木”或“默朗穆”,意为“大愿法会”。通称“传大召”。始于明永乐七年(1409),宗喀巴为纪念释迦牟尼,于藏历正月,在拉萨大昭寺倡办了一次讲论佛经、发愿祈祷的宗教法会(即
见“渴槃陀”(2284页)。
宋代党项首领。宋夏州定难军节度使※李继迁弟。宋咸平元年(998),李继迁降宋,四月,受遣使宋献马,授毫州防御使。五年(1002),李继迁攻克灵州(今宁夏灵武),欲迁都于此,遂以银(今陕西米脂)、夏(今
阿昌语音译,意为“寨老人”。旧时云南德宏州阿昌族地区早期农村公社氏族长老称谓。村社一般由若干个氏族组成,由每个氏族推举1人为寨老,与村社首领(阿昌语称※“作借”)共同商议村寨事情,并协助村社首领处理寨
元末明初贵州乌撒府女土官。彝族。元末为乌撒府右丞。明洪武十四年(1381),集结土兵于赤水河(今贵州毕节县北赤水河),抗拒傅友德、胡海洋所率明军之推进,不敌,败遁。十五年,督部众再攻明军,复败,损折土
见“阿帕克和卓墓”(1245页)。
古代锡伯族人对氏族会议之称呼。莫昆义善由“莫昆达(氏族长)”和成员若干名构成。莫昆达由氏族中辈分高、德高望重的长者担任。成员是从祖辈、父辈、子辈和孙辈中通过共同商议各挑一人充任;妇女也以同样方法各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