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宣宗实录
书名。金王若虚撰。卷数不详。主要记贞祐元年(1213)八月至元光二年(1223)十二月宣宗一朝有关史事。正大五年(1228)十一月成书。内容略见《金史·宣宗纪》。
书名。金王若虚撰。卷数不详。主要记贞祐元年(1213)八月至元光二年(1223)十二月宣宗一朝有关史事。正大五年(1228)十一月成书。内容略见《金史·宣宗纪》。
蒙古部首领也速该之妻。又译诃额伦。斡勒忽讷惕氏。原许蔑儿乞部首领也客赤列都,被也速该掠为妻。生4子:铁木真(即成吉思汗),合撒儿、合赤温、铁木哥斡赤斤;1女:帖木仑。宋乾道六年(1170),夫死,家境
新疆哈萨克族婚俗之一。又译“吉尔提斯”。意谓送给女方婚礼用品。当男女双方缔结婚约时。男方须向女方交纳一定数量牲畜,作为聘金,称“哈楞玛勒”。尔后,男方须请亲朋邻里聚集一起,将用大毛毯包裹起来的结婚用品
金封爵,大国一字王号。明昌三年(1192),世宗长子完颜永中由并王进封,后判平阳府事,六年五月,以罪赐死。
※西羌的一支。原居河西山丹县南。西汉开河西,置番和县,属张掖郡,今霍城遗址疑为其县治。东汉初与卢水胡南迁,居青海湖周围。魏晋时称青海湖为卑禾羌海,即因其众居此而得名。
哈萨克汗国法典之一。17世纪前期艾斯木汗(额什木汗)制定。※《哈斯木汗法典》实行百年后,至艾斯木汗统治时期(1598—1628或1645年),又制定新的法典。艾斯木汗在哈萨克历史上以“魁梧的艾斯木好汉
解放前四川羌族地区一种主要地租剥削方式。地主把土地租给佃户,收获时,佃户得将地里产物一半交给地主,这是一种高额剥削。还有一种是不论收成好坏,按预先确定租额缴租,俗称“铁板租”。
?—1791清代后藏扎什伦布寺堪布(一说孜仲)。藏族。乾隆五十六年(1791),廓尔喀侵扰后藏济龙、聂拉木时,其于扎什伦布寺内,以占卜为名,妄称不可与敌接仗,以佛言惑众,致使喇嘛藏众不思竭力防御,自相
见“索尔札”(1830页)。
清代地名。又译乌兰固木。位于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西北(即今蒙古境内乌兰固木)。清初为准噶尔部辖地。以其肥沃,宜耕种,噶尔丹统治时期曾为准部屯耕地。康熙三十六年(1697)噶尔丹病死后,并于清。清朝政府遣
?—1781清初回民起义女首领。又作色力麦、赛力麦。回族。哲赫林耶派创始人马明心义女。乾隆四十六年(1871),参加苏四十三领导的撒拉、回等族人民反清起义。与苏四十三、韩二个等被推为总指挥。率众占据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