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温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逊河卫,并注说逊河在黑龙江南180里。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逊河卫,并注说逊河在黑龙江南180里。
藏语音译,意为“租税”。原西藏地方政府时代的地租和畜租。在农区收取定额租的土地称“波欣”。经营方式有:领主将小※谿卡或大片零散的领地交给属下大差巴经营;或小领主将其所属谿卡被迫让给大领主经营;这两种为
藏语音译,“乃卡”是清代西藏地方政府所置管理珞巴族贸易事务的机构。亦有“货栈”之含义。“帕玉”指则拉岗宗“帕玉仲错”即十二个村落所在地的地域名,位于今米林县南部、纳玉河与雅鲁藏布江汇合处一带。乃卡设于
清代旗务上的例行公事。旗制规定,八旗人丁每隔3年编审1次。届期,八旗都统、盛京将军、各驻防将军、都统、副都统,饬所属各佐领简稽新旧壮丁。凡及龄(各时期不一,分别为15、18、16岁)、或身高5尺以上、
即“上契丹事”(116页)。
即“新疆纪略”(2378页)。
?—1882清朝大臣。字小汀。满洲正白旗人。叶赫那拉氏。尚书那清安之子。道光九年(1829)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累迁侍讲。历侍读学士、少詹事、詹事、大理寺卿。二十一年(1841),授头等侍卫,充古
旧行政区域名。1929年10月以阿拉善额鲁特旗内已开垦之土地析置,相当于县一级政权,隶属宁夏省。
见“萧阿剌”(1995页)。
明代壮族农民起义之一。侮称“八寨之乱”。时嘉靖(1522—1566)初年,广西上林、忻城、来宾三县交界处山区壮族农民,因封建统治者对其“制之太甚,或不堪命”(《粤西文载》卷29),被迫举行武装起义。周
?—692唐朝突厥族将领。兴昔亡可汗※阿史那弥射之子。初任左豹韬卫翊府中郎将。垂拱元年(685),升左王钤卫将军兼昆陵都护,袭兴昔亡可汗,辖五咄陆部,后又拜镇国大将军、行左威卫大将军。如意元年(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