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雅河卫
见“法因河卫”(1505页)。
见“法因河卫”(1505页)。
十六国时期西秦大臣、鲜卑出连部首领。见“出连”(567页)。
学校名。清宣统二年(1910)创办。校址设于西宁马坊街三圣庙。仅接受蒙古王公子弟入学,不收牧民及其它各族学生。招生名额按旗摊派。经费由西宁办事大臣从丹噶尔厅盐税中拨给。草创之初,有教习1人,学生10余
寺庙名。又作大招寺,均为清代所称。地处西藏拉萨市中心。建于7世纪中叶。据藏文史料载,是在赞普松赞干布的全力支持下,经唐文成公主勘察、选址、设计,由尼泊尔墀尊公主主持兴造。称“逻婆”(拉萨)幻显寺”。因
见“都知蕃落使”(1818页)。
明代颁与甘、青等地少数民族进行茶马交易的牌照。又称“金牌信符”、“纳马金牌”、“茶马金牌”。“金牌”、“信符”,原是二物,前者以铜制成,长1尺,阔3寸。后者以铁制成,长5寸,阔2.5寸,上镌刻二飞龙,
即“秃麻”(1082页)。
清四川甘孜东科土司。藏族。原为百户。宣统元年(1909),甘孜孔撒女土司央机携印潜逃,拿获革职后,该土司愿呈缴印信、号纸及东科地方,恳请保留东科寺。后经川督赵尔丰奏准,将土司印信、号纸呈缴甘孜委员,将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均设抹里。移失邻斡直为辽景宗※彰愍宫下之一抹里。
亦称麻栏。我国南方许多民族的一种古老住房建筑形式,即建在树木或立柱上的房屋。早在新石器时代已经出现,是适应南方多雨潮湿和高温气候及山区地形坎坷而发展起来的建筑形式。一般分二层,用木、竹作桩柱、楼板和上
即“段功”(16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