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坎尔
新疆塔吉克语,意为“伺候别人”、“干零活的人”。源于清乾隆朝,初多为因触犯刑律而受命供役于色勒库尔(新疆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正、副阿奇木伯克及其他地方官吏,从事家务劳动,承担各种差役或当随从、喂马等工作。后也有部分应命为主人种地。有家庭,可从事自家生产劳动,但没有人身自由,须世代为主人服役。家在外乡者,隔一二月许告假回家一次。期满不能按时归回者,须给主人送山羊1只或其他礼物。本人死后无子嗣,田地归主人所有。辛亥革命后,有的将土地送给主人,以赎回人身自由权。1926年被废除。
新疆塔吉克语,意为“伺候别人”、“干零活的人”。源于清乾隆朝,初多为因触犯刑律而受命供役于色勒库尔(新疆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正、副阿奇木伯克及其他地方官吏,从事家务劳动,承担各种差役或当随从、喂马等工作。后也有部分应命为主人种地。有家庭,可从事自家生产劳动,但没有人身自由,须世代为主人服役。家在外乡者,隔一二月许告假回家一次。期满不能按时归回者,须给主人送山羊1只或其他礼物。本人死后无子嗣,田地归主人所有。辛亥革命后,有的将土地送给主人,以赎回人身自由权。1926年被废除。
参见“布鲁特”(469页)。
明初四川土官。彝族。洪武八年(1375),授永宁宣抚司(治今叙永县永宁河东)宣抚使。十七年(1384),贡马,诏赐钞币、冠服,定三年二贡如例。十八年,遣弟阿居赴朝,奏称比年赋马已输,唯粮不能如数。因大
见“耶律贤”(1302页)。
景颇语音译,意为“人”。部分景颇族自称。汉称“大山”。※景颇族中的一支系。主要聚居于云南省盈江县的支丹山、铜壁关、巨石关、普伦、邦瓦等地,还有部分散居于梁河县、瑞丽县、潞西县、陇川县的一些地区。语言属
见“乜克力”(44页)。
汉代西域官名。汉武帝太初四年(前101)置。旨在管理轮台(今新疆轮台县东南)、渠犁(今新疆库尔勒西)等地屯田事务,保护过往使者及商旅。为※西域都护之雏形,亦是西汉于西域设官之始。宣帝神爵三年(前59年
?—1770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青海绰罗斯部卓哩克图和硕齐曾孙。乾隆四年(1739),袭父爵为札萨克辅国公。十五年(1750),自青海进藏谒七世达赖喇嘛,至喀喇乌苏(今西藏那曲),闻西藏郡王珠尔默
参见“枢密”(1293页)。
壮、布依族旧时生育习俗。流行于广西壮族及贵州南部布依族民间。幼童久病不愈或独生子女,经巫师或巫婆卜卦,认为幼童“命薄”,须找“保爹保妈”方能健康成长。其法:在夏历二月初二花婆诞辰日,带着鸡鸭酒肉到桥头
见“耶律宗真”(13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