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诗词>历史百科>民族起源>血族复仇

血族复仇

亦称血亲复仇。指氏族、部落成员受到本团体之外的人严重侮辱或杀伤,其所在团体成员誓死为其报仇的习俗。原始社会期间,人们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只有依靠氏族、部落保护,并仰仗集体力量才能谋取所需的生活资料。个人与集体密不可分,血缘关系高于一切。本团体内任何一个成员受到伤害,即视为对全氏族、部落的伤害,就要为其复仇。肇事一方虽为一人,其所在氏族、部落亦负有共同责任,成为报复对象。受害一方有权将行凶者所在氏族、部落之人杀死,对方无权提出异议。当代复仇未遂,后代子孙世代负有义务,以致冤冤相报,争斗不已。原始社会末阶级社会初,情况更加复杂,血族复仇已成为某些氏族、部落头人向外掠夺扩张的藉口,有时虽可通过调解,责令肇事者所在氏族、部落道歉、赔款或用其他方法赎罪,实具有以强凌弱性质。历史上蒙古部与塔塔儿部及女真族之间的战争,近代凉山彝族各家支之间为争夺奴隶和财富的械斗,即常在血族复仇之外衣下进行的。在我国高山族支系曹人,云南的怒、傈僳、佤、景颇,内蒙古的鄂温克、鄂伦春,西藏的珞巴、僜人等,均有血族复仇的成文法或习惯法。

猜你喜欢

  • 羌族巫师名。羌语音译。尊称“阿爸许”,又称“释比”,俗称“端公”。有较高社会地位与威望。专门从事祭山、还愿、安神、驱鬼、治病、除秽、招魂、消灾以及男女合婚、婴儿命名、死者安葬和超度等活动。仅限男性充任

  • 乌屯河卫

    见“五屯河卫”(265页)、“兀同河卫”(110页)。

  • 笃进

    西域古地名。见《梁书·诸夷传》,为高昌国46镇之一。《元史·西北地附录》作他古新,在察合台后王笃来帖木儿位下。明代陈诚《西域行程记》作托逊。清《西域图志》等作托克三,设有台站。今新疆托克逊县。

  • 斡脱所

    见“斡脱”(2424页)。

  • 秃屯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六年(1408)设置之秃都河卫均称作推屯河卫。

  • 颜札氏

    清代满族女学者。光绪二十四年(1898)至三十六年军机大臣、礼部尚书启秀继室。著有《库雅拉启公秀事略》。

  • 瓜藤亲

    土家族婚俗。亦称扁担亲、骨种等,即姑舅表亲。姑家之女先得由舅父家迎娶,舅父家不娶,方可嫁于外人。此俗源于原始的两合族外婚制,为血缘婚、亚血缘婚制残余。此类婚俗在苗、布依、侗、水等民族中也有遗存。仅名称

  • 卫藏图识

    书名。清代西藏地理志书。马揭、盛绳祖著。乾隆五十七年(1792)成书。4卷。其中有图考2卷、识略2卷。原系刻本,后有抄补本,内有“番民图”,随行记程,详载卫藏山川及风土民情。书末所附“蛮语”为学藏语的

  • 哈孜伯克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

  • 延禧

    见“耶律延禧”(13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