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布
我国古代南方民族地区以蕉葛纤维织成之布。亦称蕉葛布。据杨孚《异物志》:“芭蕉,叶大如筵席,其茎如芋,取之为丝,可纺织,女工们为絺绤,今交趾葛也”。岭南各地俱有之。左思《吴都赋》把蕉葛与越升并提,“焦葛越升,弱于罗纨”,可见织工之精,唐代已被列为贡品。
我国古代南方民族地区以蕉葛纤维织成之布。亦称蕉葛布。据杨孚《异物志》:“芭蕉,叶大如筵席,其茎如芋,取之为丝,可纺织,女工们为絺绤,今交趾葛也”。岭南各地俱有之。左思《吴都赋》把蕉葛与越升并提,“焦葛越升,弱于罗纨”,可见织工之精,唐代已被列为贡品。
西域古国名。一译哒、挹阗。初名滑国。原为游牧部族。一般认为是与大月氏混血的匈奴人。或认为是车师别种。东罗马史家则称之为白匈奴。初分布于阿尔泰山以南至天山东部地区。东汉永建元年(126)
见“噶桑图登丹贝尼玛”(2505页)。
见“哈烈”(1630页)。
壮族地区原始人文化遗迹。位地广西桂林市南郊独山西南麓。1965年发现,1973年清理。出土有人类骨骼30余具及大量遗物。经碳14c测定,遗址年代约为7500—9000年前。从人骨化石观察,已有一定葬制
书名。清人物传记。80卷。分宗室王公、大臣、忠义、儒林、文苑、循吏、贰臣和逆臣8门,正传1979人,包括附传约2800人。是书不著编纂人,亦无序跋,不详其稿本来源,有人认为:(一)出于原国史馆编纂的《
藏语音译。原意为“主人批准”。西藏民主改革前,各农奴主的属民间,一般不得改变人身依附关系。但也有一些农奴主规定,其属民经交纳一定数量的财物,得到主人批准后,可同其他农奴主的属民结婚,并改属对方主人。其
即“物林达”(1441页)。
拉祜语音译,意为“丢伴”。解放前云南耿马县福荣地区拉祜族对离婚的称谓。在当地离婚比较自由,但必须举行一次简单仪式方得社会公认。仪式由村寨头人和本家族长主持,提出离婚的家庭通常只需用鸡煮一锅稀饭,另备一
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宗(县)一级行政区。清嘉庆三年(1798),八世达赖喇嘛将此宗赠予掌办商上事务功德林呼图克图为封地。由功德林“拉让”派强佐一人常驻其地,管理政教事务。强佐具有宗本(相当内地县官)权力
见“移剌羊哥”(20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