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都名。汉元鼎六年(前111)平南越后置。治所在今海南岛儋县西北,领至来、九龙二县,辖境为今海南岛西部地区。始元五年(前82)并入朱崖郡。隋大业三年(607),一说大业六年(610),析朱崖郡地复置,
旧时西藏地方政府所置的官衔之一。一作定琫,藏语音译。①藏军中低级军官,略似排长。清乾隆※《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厘定甲本之下设定本,领兵25名。 ②门巴族、珞巴族和藏族部分地区所置※宗本以下的“定
元代中央教育机构。隶蒙古翰林院。秩从三品。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始立,置司业1员。初专教四怯薛(禁卫军)并各爱马(封邑)官员子弟。二十九年,准国子监例,置祭酒、司业、监丞等官职。执掌学之教令和监务
见“大王院”(79页)。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
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一作五十万打力台吉。孛儿只斤氏。※扯力克次子。驻牧于大同塞外,在新平市口与明朝互市。子2。
1792—1841清代著名学者。浙江仁和(今杭州)人。又名巩祚、易简、自暹、字璱人,一字爱吾、伯定,号定庵。幼即聪颖过人,并从外祖父清代著名学者段玉裁习小学、说文。嘉庆二十三年(1818),应浙江乡试
清代东布鲁特(前柯尔克孜族)首领。又译玛穆特呼里、玛木克呼里。初驻牧于格根噶尔奇拉、特穆尔图淖尔(前苏联伊塞克湖)一带。后为避准噶尔侵掠,西迁寓居安集延(前苏联哈萨克共和国境内安集延)。乾隆二十年(1
?—570东魏、北齐大臣。又名贺拔焉过儿,字天惠。善无(今山西右玉县东南)人。敕勒贺拔氏。北魏普泰二年(532),以帐内都督从高欢破尔朱氏于韩陵,力战有功。北齐天保元年(550),封安定郡王。历数州刺
金代女真语。亦作“斜列”、“斜里也”,“刃”之意。金代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