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见“戈什哈”(283页)。
即“忽汗海”(1488页)。
藏语音译,意为“枪差”。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由土司在※“马差”户中指定较富裕的差巴(支差的人)担任,规定每户须购置步枪1支,子弹100发。所领种的份地多于任其它差者。遇
见“萧乙薛”(1992页)。
渤海王国置。为怀远府所辖9州之一。辽上京道有福州,治所故址在今内蒙古科尔沁左翼后旗东北,过去研究者或说是其移置,或说与之无关。
指珞巴族家长奴隶制下奴隶为奴隶主服劳役和缴纳实物的全部租赋。珞巴语苏经方言音译,“达康”意为“人役”、“负担”,“档”意为“缴纳”、“给”。西藏珞巴族的奴隶主以让※苏龙、※阿比拥有生产资料、独立经营等
藏语音译,汉称“头人”。解放前四川甘孜藏区德格宣慰司属下贵族等级称谓之一。为贵族中较高的一等,为世袭封建领主。相传为“开国元勋”之后裔。均拥有一定领地,世代传承。除个别权势大者,土司不能驾驭外,均无所
?—1670清朝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自号敬一主人。太宗※皇太极第六子。初封辅国公,康熙八年(1669),晋镇国公。居盛京,读书医无闾山,嗜文学,弹琴赋诗,著有《恭寿堂集》(《啸亭杂录》作《寿祺堂集
明代藏区古地名。又作笼卜、隆布、隆保。在今青海玉树境通天河东西两岸。永乐十一年(1413),在其地置陇卜卫。详见“陇卜卫” (1254页)。
见“完颜宗干”(115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