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地区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土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
蒙古语音译。又作札萨固勒,意为“政治、法令之执行者”,即民政官。一说含有“巡检”之意。在准噶尔,系协助宰桑管理鄂拓克民政、司法的官员。
1651—1697清代青海玉树十七代囊谦王。藏族。※阿牛之子。继位后,击毙毒死其父之土官格罗旺扎。康熙二十三年(1684),赴拉萨朝圣,时五世达赖喇嘛罗桑嘉措已圆寂,由第巴桑结嘉措颁新文册。后云南丽江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又译崇巴噶什部。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二十八年(1763),首领瓦勒比以其辖地供牧放官厂牲畜,并悉心经理牧群,获四品顶带。在喀什噶尔城(今新疆喀什)东北200
即“苍海郡”(1001页)。
见“秃发傉檀”(1084页)。
见“纥便部”(945页)。
契丹官名。为管理※瓦里中奴隶之官。《辽史·国语解》称:“抹鹘,瓦里司之官。”契丹有籍没之法,凡宗室、外戚、世官之家,犯逆反等罪,其家属皆没入瓦里。终辽之世,帝后12宫即有74瓦里。瓦里设此专官管理,属
清代阿尔泰特别区官职名。光绪三十一年(1905)以科布多帮办大臣改置,驻衙于阿尔泰(今新疆阿勒泰县)承化寺。辛亥革命后,改称办事长官,归中央政府直接管治。辖境东西2000余里,南北1000余里。有新土
见“敌烈部”(18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