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傣语音译,意为“自己的田”或“我的田”。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封建领主制度下村民在份地以外的荒山野地开垦的私田。按领主的规定,这种私垦的土地,享有3年不交官租、不缴赋税的优待;3年后便得交租纳税,5年即并入寨公田。后来不少开垦者彼此隐瞒,不向领主报告,世代相传,长期使用。临近解放时,甚至出现租、典和买卖,不但能卖出寨子,并且开垦者离开寨子时,所有权即自动消失,表明其私有权仍受限制。
傣语音译,意为“自己的田”或“我的田”。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封建领主制度下村民在份地以外的荒山野地开垦的私田。按领主的规定,这种私垦的土地,享有3年不交官租、不缴赋税的优待;3年后便得交租纳税,5年即并入寨公田。后来不少开垦者彼此隐瞒,不向领主报告,世代相传,长期使用。临近解放时,甚至出现租、典和买卖,不但能卖出寨子,并且开垦者离开寨子时,所有权即自动消失,表明其私有权仍受限制。
藏语音译,意为“差奴”。解放前四川西部和西藏昌都藏族地区农奴中的一个等级,与西藏其他地区“囊生”相似,无任何生产资料,在农奴主家中终生为领主服务的奴隶。主要来源于破产的差巴(支差的人)、堆穷(小户)以
1633—1720东蒙古地区活佛。内蒙古昭乌达盟人。父名达赖。母名苏格苏尔。15岁娶妻,后因家庭不和,离家出走,到土默特左翼寺庙受戒为僧。从22岁始,先后在雅麻图、哈当和硕等地僻静山洞修行长达16年。
书名。一译《东方五史》。塔塔尔族库尔班·艾力·哈力德著。原书为塔塔尔文,1910年喀山出版。全书分12章。综述中亚费尔干纳诸汗及新疆南疆六城概况,喀喇汗朝苏图克·布格拉汗皈依伊斯兰教及阿帕克和卓统治南
金封爵,次国一字王号。天眷元年(1138),太祖子完颜宗强(本名阿鲁)受封。太祖子完颜习泥烈亦封纪王,受封时间不详。
清代八旗制度下最低层旗人之称。清制规定,三年编审人丁一次,“每户书氏族、官爵,无职者曰闲散某。备载其父兄子弟、兄弟之子,及户下人”(乾隆《清会典》卷95)。盖户下人身家于旗籍内向无独立门户,而委附于主
藏传佛教寺庙。位于乐都县南40里。洪武二十四年(1391),西宁僧人三罗喇嘛主持修建。初仅佛堂一座。后经多次扩修始具规模。寺坐西朝东,占地41亩,坐落在一正方形城堡内,形制与北京故宫相仿,故有俗谚称“
约1656—1717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重要首领。原名拉藏鲁贝。博尔济吉特氏。祖达延、父丹增达赖,世掌藏政。康熙四十年(1701)父死,兄丹增旺杰继位。他贪嗜权力,杀兄自袭为汗。以西藏第巴桑结嘉措擅权,
明末清初书画家、诗人。字小廛,一字乐甫,号天外野人、芦鹜居、蒹葭主、石崖居士。山西太原人。回族。家贫、遭乱避居太原西山隐居。聪慧过人。与书画家傅山最为友好。琴棋书画皆通。书法孤诘秀峻,自标一格。善画,
旧时西藏地方政府铸造、印制及发行的货币。藏语称“额桑”,意为“银两”,又作“藏银”,有金属币和纸币两种。旧时,西藏主要经济是以物易物,大部分货币集中少数三大领主及商人手中。西藏最初曾用尼泊尔银币,清乾
金代定期核查户口、物力,以调整赋的制度。通检,即《周礼》大司徒3年一大比,各登乡民众寡、物力多少,以辨物行征之制。大定四年(1164),以民户贫富变更,赋役不均,命泰州军节度使张弘信等13人,分行诸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