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王
渤海国第九世王大明忠的谥号。明忠于唐贞元十三年(818,亦作十二年)死后,其国未报请唐王朝私自加此谥号。详见“大明忠”(83页)。
渤海国第九世王大明忠的谥号。明忠于唐贞元十三年(818,亦作十二年)死后,其国未报请唐王朝私自加此谥号。详见“大明忠”(83页)。
清代小金川土司。藏族。金川土司汤鹏之子。乾隆七年(1742),袭职。大金川莎罗奔为夺小金川地,以女阿扣妻之,次年,复以兵围攻,夺取印信,据其土地,经四川总督檄谕始归还所掠。后其妻阿扣私通良尔吉,土司印
回族族谱名。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赛玙纂修。始修于明万历年间,由赛启皋主持纂修。原版已毁。此为重修。凡1册。分为《西宗源流》、《爵位图考》、《咸阳世系》、《五服图列》、《艺文汇集·历朝皇帝御祭、赐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乌什人。乌什郡王※霍集斯第三子。乾隆二十五年(1760),因乌什伯克讦告,与父同被送北京。寻受命返阿克苏,承管乌什、吐鲁番、和田等地祖业。
见“张堡城”(1182页)。
761—827唐朝宰相。字保君。先世本为乌洛侯国胡人,初以国为氏,徙张掖后,始改乌姓。一说其先出自姬姓,黄帝之后。河东将乌承玭子。少为潞州牙将,后任都知兵马使。元和五年(810),以擒暗通王承宗之昭义
1745—1832清宗室。满洲镶白旗人。爱新觉罗氏。高宗第八子,仁宗之兄。乾隆四十四年(1779),封仪郡王。嘉庆四年(1799),进封亲王。十七年(1812),以武英殿刻高宗圣训,误书庙讳,罚王俸三
见“达延汗”(726页)。
元地方政区名。脱斡怜,清文献作托果琳或托泉琳(蒙古语,周围之意)。元初在水达达女真地所设5个军民万户府之一,原属开地路,后归水达达路。所在众说不一,有说脱斡怜即今洮儿河,或说治所故扯为今黑江省桦川县万
简称王大臣会议。前称议政王贝勒大臣会议。清廷以满洲为主体所设的议论军国大事的高级议会。其制起于后金汗努尔哈赤时代。太宗天聪(1627—1636)间,已存在“两大贝勒、议政十贝勒、八大臣……共议国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