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擅入四川藏地章程
清朝禁止官兵等私入藏族地区的规定。乾隆十五年(1750),四川总督策楞、提督岳钟琪以四川三面环藏区,每有胥役、兵目、通事擅入其地滋事,奉旨议具以下规定颁行。各土司承袭查取宗图册结,催纳“夷”赋,须由各该管衙门按路定限,其兵役事呈报总督、提督候批,禁迟违需索及多人前往;土司有争控事件必须差遣者,亦应详候总督、提督等遴委专人酌办,不得径行批差,如仍有滋扰情事,兵丁重究,官即指参。
清朝禁止官兵等私入藏族地区的规定。乾隆十五年(1750),四川总督策楞、提督岳钟琪以四川三面环藏区,每有胥役、兵目、通事擅入其地滋事,奉旨议具以下规定颁行。各土司承袭查取宗图册结,催纳“夷”赋,须由各该管衙门按路定限,其兵役事呈报总督、提督候批,禁迟违需索及多人前往;土司有争控事件必须差遣者,亦应详候总督、提督等遴委专人酌办,不得径行批差,如仍有滋扰情事,兵丁重究,官即指参。
高句骊国始祖朱蒙的谥号。汉元帝建昭二年(前37),朱蒙于沸流水之地建国,号高句骊,姓高氏。汉成帝鸿嘉二年(前19)死,享年40岁。此为其死后国人所尊加的谥号。
见“帖木儿汗国”(1397页)。
明代蒙古对文书、书记人员的称呼。蒙古语音译。亦译作笔写气、笔写记、毕七沁、毕克齐等。源于蒙元时代的必彻彻、必阇赤。宋彭大雅《黑鞑事略》载:“必彻彻者,汉语令史也,使之主文书耳”,“管文事则曰必彻彻”。
书名。亦称《兴复哈密记》。明马文升(1426—1510)撰。1卷。文升字负图。钧州(今河南禹县)回族。景泰(1450—1456)进士,累官兵部尚书。是书记述明太宗封元遗臣脱脱为哈密忠顺王,建立哈密卫,
1374—1432藏传佛教帕竹噶举派僧人。《明史》作吉剌思巴监藏巴藏卜,又称扎巴坚赞贝桑波。藏族。其祖绛曲坚赞为帕竹政权首脑,势力显赫。8岁任泽当寺主,11岁辞任,赴乃邬栋孜任万户长职。明洪武二十一年
土族地区藏传佛教寺院。位于青海互助土族自治县西北部湟中胜地五峰山上,以其形状似人的五指而得名。距县城约15公里。创建于明崇祯十五年(1642)。清乾隆(1736—1795)年间,修建亭台楼阁,方丈殿宇
?—公元9年西汉时西南夷鉤町王。夜郎国鉤町(包括今云南广南县境)人。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王莽篡位,改汉制,贬鉤町王为侯。邯怨恨,被牂柯大尹周钦(又作歆)诈杀。后三边蛮夷尽反。
蒙古语“首思”的汉译,指元驿站对乘驿官员、使臣供应之饮食分例。见“首思”(1743页)。
见“回跋部”(782页) ②见“辉发部”(2200页)。
?—525?北魏末年六镇起义军将领。族属匈奴,破六韩氏(潘六奚氏)。匈奴单于后裔。先祖潘六奚封右谷蠡王,后世遂以为氏。以骁勇著称,世袭部落首领。孝明帝正光四年(523,一说五年),随族人※破六韩拔陵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