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勒袁纥部首领。其部原居漠北鄂尔浑河、土拉河流域。后屡为北魏所破,部分迁入漠南。北魏太和二十二年(498),北魏征发四镇敕勒征南齐,因敕勒之众不愿随魏军南征,遂推其为首领,聚众举兵,欲北投柔然,击败前
镇名。位于今青海互助土族自治县境内。宋以前称“诺木斗”,意为“森林地区”。宋改称“牧马营”。明嘉靖十四年(1535),修建威远堡,筑城垣。清康熙十三年(1674),曾设都司。民国十九年(1930)设县
苗族古歌。流行于贵州威宁及云南东北地区。者甘乐,苗族传说中人名,相当于汉族传说中的神农氏。原住在垫方台、当里木、斗南一莫的大河边,和族人群居在一起。教人耕种,改良田土,饲养牲畜和尝百草治病,教人用骆驼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钱币铸造。始设于夏仁宗天盛十年(1158)。仁宗命监察御史梁惟忠执掌,铸天盛元宝钱,通行于国中。
侗族自称。又称“更”或“金”。参见※“侗族”(1458页)。
详见“雅桑万户”(2198页)。
清朝管理呼伦贝尔地区的最高长官。雍正十二年(1734),在伊敏河西岸(今海拉尔市正阳街地区)筑呼伦贝尔城,设统领管理。乾隆八年(1743),清政府改设副都统衔驻呼伦贝尔城,称呼伦贝尔副都统衔总管,隶黑
契丹语,意“水”(“山水”之“水”)。辽圣宗开泰九年(宋真宗天禧四年,1020)奉使契丹的宋使宋绶《上契丹风俗》记曰:“蕃语……水为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97)一说,可以蒙古语usu(水)相比勘
藏语音译,又作基恰,意为“总管”。原西藏地方政府属下地方行政机构。相当于内地的专区。多设四品以上僧俗官员各1人主事。上对※噶厦负责,下领所属各※宗(相当于内地的县)、谿 (庄园)。原西藏地方政府于昌都
见“碎叶水”(23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