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木契
苗族契约。又称砍木缺。苗民典卖产业时,无文字契约。甲乙当事者请中人为证,取木用刀砍之成缺。中人授之甲或乙为契。缺之多寡,视典卖价之多寡而殊。由卖方砍木授于买方,以1缺为10,若用百金则砍10缺。
苗族契约。又称砍木缺。苗民典卖产业时,无文字契约。甲乙当事者请中人为证,取木用刀砍之成缺。中人授之甲或乙为契。缺之多寡,视典卖价之多寡而殊。由卖方砍木授于买方,以1缺为10,若用百金则砍10缺。
见“阿力古多”(1219页)。
地方史志。清师范(字端人,号荔扉,云南赵州即今大理人)撰。凡40册。参阅400多种文献,于嘉庆十二年(1807)撰成。有嘉庆十三年初刊本,光绪十三年(1887)复刻本,《云南丛书初编》本。书分12系,
德昂语音译,意为“水鼓”。云南潞江德昂族中保存的一种古老乐器。因使用时注入一定的清水,湿润鼓皮、鼓心,以产生更大的共鸣声,故名。一般用直径30公分左右、长约70公分的圆木挖空,两头蒙以牛皮制成。主要于
藏语音译,一译“弥村”,意为“人员单位”。旧时西藏等地喇嘛教寺院中基层的喇嘛组织。即僧侣居住单位。是※康村内更小范围的地域性组织。以僧徒籍贯划编,一般十数人至百多人不等。后藏扎什伦布寺扎仓下即为密村,
地名。藏语音译,意为“白龙江”,因河得名。即今甘肃省舟曲县。位于甘南州东南部,东北接武都地区文县、宕昌县,东南邻四川南坪县,西部界迭部县下迭区和四川省阿坝之南坪县。古代为白马氐地,后为羌人所据。汉代曾
1791—1858清代藏族学者。夏河附近孜雄措干地方(今属甘南藏族自治州)人。5岁于拉卜楞寺出家为僧。曾任拉卜楞寺第四十一任法台。大部时间隐居山林修行或为人念经为生。著有《牦牛、绵羊、山羊和猪的故事》
汉代匈奴姓氏之一。匈奴休屠王后裔。为屠各之一支。参见“屠各”(2133页)。
见“惰塔”(2273页)。
古族名。或为“丽土之狄”西迁的一支。秦穆公后,迁居陕西黄河、洛河三角冲积平原,占领原梁国、芮国之地,与※义渠戎筑城数十,皆自称王,建大荔国,王城在今陕西大荔县东南朝邑镇西南。为※西戎八国之一,与义渠戎
清代驻京以及蒙古佛教僧职名。担任教习经学等事宜,地位在达喇嘛之下。理藩院规定每月可领月饷银米,晋升后仍可增加,但不论如何娴熟经典,绝不能升到领取俸银禄米的高僧喇嘛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