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首
清代台湾高山族村社头人之一。亦称甲头。据《台湾府志》:“次于土官者曰甲头,凡差拨之事皆其经理”。通常每一村社设一人,由土官或通事委任,但有由理番厅给领戳记者。主要职责是协助正、副土官办理公务,约束社众遵守社规。每年可由社租中获得若干石辛劳谷。
清代台湾高山族村社头人之一。亦称甲头。据《台湾府志》:“次于土官者曰甲头,凡差拨之事皆其经理”。通常每一村社设一人,由土官或通事委任,但有由理番厅给领戳记者。主要职责是协助正、副土官办理公务,约束社众遵守社规。每年可由社租中获得若干石辛劳谷。
部分壮族旧称。自称布土,亦称土佬,意为“土人”,或“土著僚人”。分布于今广西、云南等地。元、明、清时,滇东南有花土僚、白土僚、黑土僚之分。以农耕稻作、击铜鼓、椎髻跣足、嗜犬肉、行犬祭等为共同特征,部分
即“蒙古黄金史纲”(2341页)。
辽、金时女真诸部族之一。下辖三十个分部。详见“纥石烈”(945页)。
宋代邛部川蛮(大路蛮)首领。属乌蛮。率部居今四川越西县东北部,为黎州大渡河南邛部川山前山后百蛮都鬼主。庆历四年(1044),遣将军阿济等339人贡马210匹、犛牛1头、大角羊4只、犀株1件、莎罗毯1件
明代藏族部落名。一作牟力劫簇。居今四川松潘境。洪武十四年(1381),明廷在其地置牟力劫簇长官司。其民以牧为主。洪熙元年(1425)前后,其族阿兀等聚众出没交通要道,劫掠军民财物。后聚至千人,转攻松州
书名。广西少数民族志。1卷。清初闵叙(号鹤瞿,安徽歙县人,汉族)撰。是书为其到广西督学时,参阅地方志书及采访所获资料写成。内容记述明代及其以前的广西建置沿革、名胜、物产、民族、风情等。对广西少数民族徭
见“延宠”(818页)。
即“掩㴲水”(2037页)。
蒙古尼伦诸部之一。又作山只昆、珊竹、撒勒只兀惕。与成吉思汗所出孛儿只斤氏同宗,为成吉思汗十世祖孛端察儿之兄不合秃撒勒只之后裔。辽、金时,分布于今呼伦湖以东的辉河与伊敏河上游地区,与※合答斤(合底忻)部
契丹早期部落名。为※古八部之一。始见于《魏书》中的“显祖纪”和“勿吉传”,而该书“契丹传”和《辽史》均不载。据契丹古老传说,一神人乘白马,与一天女驾青牛车相遇※木叶山,结为夫妇,生8子,后繁衍为8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