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台吉
即“鸿台吉”(2117页)。
即“鸿台吉”(2117页)。
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张秀眉”(1180页)、“咸同起义”(1617页)。
元代管理江南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十四年(1277),置江南总摄以管理地方佛教事务,河西僧※杨琏真加曾任此职,后
?—1668清初大臣。蒙古族。明朝吴允诚后裔。顺治元年(1644),投清,自称应袭恭顺侯。时江南未平,粮道阻绝,他从明总兵朱国弼驻淮阳,统理漕务,遂请睿亲王多尔衮作书遣使招降之,继招抚代州、繁峙、崞县
见“萧匹敌”(1992页)。
①国名。乌兹别克首领昔班尼于1500年推翻中亚帖木儿帝国后,于撒马尔罕建立乌兹别克汗国。1561年,亦思罕答儿为汗时,迁都于布哈拉,史称之为“布哈拉罕国”。16世纪下半叶,国势强盛,夺取费尔干纳、塔什
见“秃里”(1082页)。
藏语音译,宗(相当内地之县)政府职官名。原西藏地方政府时,由政府、贵族或寺院各自委派的庄头和乡吏。僧俗各1人,为世袭,专司差役的摊派与检查,处理案件,出席宗政府会议。例由群众推选,宗政府任命。无物质待
宋代云南大理国(后理国)大臣。白族。大理人。※高泰明孙,高明量子。幼孤。及长,娶大理国王女成宗。初继其父为威楚(今楚雄)领主。宋高宗绍兴六年(1136;一作十七年,1147;或作徽宗宣和元年,1119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
渤海王国置。为渤海3独奏州之一,仅知其领花山1县。州治故址众说不一,或说在今黑龙江省宁安县南哈尔巴岭一带;一说在渤海“旧国”之地(即今吉林省敦化县境);有说在今辽宁铁岭县地区。辽灭渤海后,其民部分被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