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权制
以男子为氏族长或家族长的制度。父系氏族晚期出现的家长制家庭即典型的父权制家庭。我国汉族和某些少数民族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的一夫一妻家庭,则是父权的延伸和发展形式。许多少数民族阶级社会里的一夫一妻制家庭,成员之间关系比较融洽,父权不甚突出。国内学者普遍将父权与父系民族制视为同一概念。参见“父系氏族制”(323页)。
以男子为氏族长或家族长的制度。父系氏族晚期出现的家长制家庭即典型的父权制家庭。我国汉族和某些少数民族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的一夫一妻家庭,则是父权的延伸和发展形式。许多少数民族阶级社会里的一夫一妻制家庭,成员之间关系比较融洽,父权不甚突出。国内学者普遍将父权与父系民族制视为同一概念。参见“父系氏族制”(323页)。
西辽大臣。名又记作剌阿不。契丹族。辽亡前,天祚帝朝,官同知枢密院事。保大四年(1124),见天祚帝大势已去,随耶律大石西迁,在起儿漫(故址在今乌兹别克克尔米涅),立大石为帝,建西辽。受任兵马副元帅,随
?—1776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萨克达氏。雍正四年(1726),由官学生考授内阁中书。历官甘肃布政使、江西和山西巡抚。乾隆十七年(1752),以令富户出资抚恤平阳灾民罪革职。二十年(1755),以
见“李骧”(1023页)。
1840—1891清末大臣。宗室贵族。满族,爱新觉罗氏。号朴庵。道光帝第七子。异母兄咸丰帝即位,封醇郡王。同治帝即位,选授御前大臣、领侍卫内大臣,管神机营。十一年(1861),参与慈禧太后与奕訢发动的
县名。位于青海省东北部湟水下游,东北接甘肃省永登、天祝二县,东南邻土族自治县,南界化隆回族自治县。周秦时为西戎羌人居地,自汉代屯兵田设郡县始,“地随内属”。魏晋时,鲜卑人迁入。南北朝隶吐谷浑。隋置湟水
清与明朝的重要战役之一。天聪五年(崇祯四年,1631),清军攻战大凌河之后,明与清在辽西的战局较长时间处于相持状态。清军徘徊于锦州、右屯卫之间,而在其他方向却颇有进展,臣服朝鲜,进兵蒙古,铲除后顾之忧
?—1592明朝宁夏副总兵。蒙古族。原居塞外,嘉靖(1522—1566)中,因得罪本部酋长,父兄被杀,本人伏水草中得脱,潜投明宁夏守备郑印。骁勇屡立战功,官至都指挥。万历十七年(1589),加副总兵致
①(?—1215)金末官员。渤海族遗裔。字子贤。先世于渤海国亡后被辽迁置辽阳(今辽宁辽阳市),金代又被徙益都府(治今山东益都县)。明昌五年(1194)进士。历官淳化主簿、登州军事判官、封丘县令、通远县
官名。亦作扎萨克。蒙古语音译,源出“扎撒”(法令)一词,意为“执掌政令者”、“尊长”。清代外藩蒙古各旗旗长的称呼,也是旗的封建领主。由清政府从旗内王公中委派一人充任,直隶理藩院,受中央监督。下设协理台
渤海国第十世王大仁秀的谥号。仁秀于唐大和四年(830,一说五年)死后,其国未报请唐王朝私自加此谥号。详见“大仁秀”(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