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蒙协定
抗日战争时期在日本侵略军操纵下伪满洲国与伪蒙古军政府缔结的反共协定。1936年,由伪满洲国外交大臣张燕卿与伪蒙古军政府总裁德穆楚克栋鲁普在新京(今吉林长春)签订。协定主要内容为双方“共同防共,军事同盟,互派代表,经济提携”。
抗日战争时期在日本侵略军操纵下伪满洲国与伪蒙古军政府缔结的反共协定。1936年,由伪满洲国外交大臣张燕卿与伪蒙古军政府总裁德穆楚克栋鲁普在新京(今吉林长春)签订。协定主要内容为双方“共同防共,军事同盟,互派代表,经济提携”。
清代满族女画家。姓瓜尔佳氏,仁兴妻。工书画,著有《超范室画范》。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拉拉山卫,并说清代有拉拉山,在宁古塔城(今黑龙江省安宁县)东,与们河相近。
见“萧惠”(1991页)。
1497—1557明代藏传佛教萨迦派名僧。藏族。《增续正法源》佛教史(又称《宝天成教史》、《袞却伦珠佛教史》)作者。该书分两部,第一部为袞却伦珠所作,第二部为桑结彭措(1649—?)所作。全书228页
政治制度名。明朝在赣南畲族地区实行的统治措施之一。又称“十家连坐”。明正德年间(1506—1521) ,赣南畲、汉人民曾掀起大规模的反抗斗争,清王朝派王守仁进行军事镇压的同时,又在城乡普遍推行此法。“
官名。吏目为明代知州、安抚使、招讨使、长官等的属官,秩正九品或从九品,或无品级。掌收发上下移文或司奸盗、察狱囚及官署事务。少数民族地区土司亦设此官,以当地头领为之,助主官处理土司事务。亦有降职土官授此
?—1800清代右部哈萨克(乌拉玉兹)汗。一译汗霍加。原为西部哈萨克(奇齐克玉兹)苏勒坦(苏坦)巴喇克子。20岁时,以父病逝,随母改嫁右部苏勒坦※阿布勒比斯。被阿布勒比斯育为己子。乾隆四十八年(178
?—1454明代瓦剌贵族,也先汗重臣。亦译巴延帖木儿。《明史》称其为也先弟。一说为蒙文史籍中的阿苏特部阿里玛丞相,阿鲁台太师之子,号哈丹特穆尔。领有平章、特知院等衔,统率瓦剌左翼诸鄂拓克。正统十四年(
即“达努节”(727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鄂罗克依接赛音诺颜部右翼右后旗界,西至鄂博尔固恩接瀚海界,南至诺尔干库克博尔接赛音诺颜部右翼中末旗及瀚海界,北至乌兰诺尔接本部右翼后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