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灯
明代云南马龙州土官。彝族。原土知州安崇子。洪武四年(1371),父卒,因年幼,由母萨住赴京告袭。十六年(1383)十月,核准。二十七年(1394)八月,奉旨袭马龙州(治今云南马龙县)土知州。
明代云南马龙州土官。彝族。原土知州安崇子。洪武四年(1371),父卒,因年幼,由母萨住赴京告袭。十六年(1383)十月,核准。二十七年(1394)八月,奉旨袭马龙州(治今云南马龙县)土知州。
?—1783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拜都氏。古北口提督布兰泰子。雍正十三年(1735),由笔帖式授户部主事。历云南、浙江布政使。乾隆十四年(1749),署浙江巡抚。十五年,纠盐政之弊,条陈八事。十六
?—1742清代西藏地方官员。全称为萨古巴益喜策丹、萨古巴罗桑尊珠,汉籍作色固鼐。藏族。原为班禅卓尼尔。康熙五十六年(1717),拉藏汗与准噶尔军战于达木,经五世班禅调解,未遂。雍正五年(1727),
见“乌兹别克汗国”(351页)。
即“女真”(145页)。
县名。在河北省西北部。清初为内务府太仆寺及察哈尔牧场。雍正三年(1725)以其地渐次招垦,外来垦户日多,置张家口理事同知厅,隶直隶口北道。光绪间(1875—1908)改为抚民同知,移治口外旧兴和城。1
书名。两粤山水民俗民族志。不分卷(一作3卷)。清张心泰(江苏江都人,汉族)撰。约成书于光绪八年(1882)。篇幅较大,内容记述两粤山川、名胜、物产、民俗、民族等。记贺县的瑶族、广西土司地区的壮族及海南
365—437北魏大臣。本名乙旃幡能健,亦作乙旃眷。代人。鲜卑乙旃氏(后改叔孙氏),一说其先世为高车乙旃部人,后融合于拓跋鲜卑,成为宗族十姓之一。父叔孙骨,为代王什翼犍母王太后代养,与皇子同列。建少以
清官署名。初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废督捕前司和督捕厅,改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简称“督捕司”。掌理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各旗凡
即“阻卜”(1259页)。
见“李雄”(10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