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记
见“河源志”(1507页)。
见“河源志”(1507页)。
1745—1832清宗室。满洲镶白旗人。爱新觉罗氏。高宗第八子,仁宗之兄。乾隆四十四年(1779),封仪郡王。嘉庆四年(1799),进封亲王。十七年(1812),以武英殿刻高宗圣训,误书庙讳,罚王俸三
?—1360元朝大臣。蒙古阿儿剌氏。成吉思汗“四杰”之一※博尔术四世孙。初任宿卫,累官同知枢密院事,后罢官居家。顺帝至元五年(1339),奉使宣抚达达地,整治有司不公不法事30余件,颇有政绩,以才升知
怒语音译,意为“怒人使用的升”。解放前云南省怒江地区的怒族用以计量粮食的单位。系用竹筒制成,约20厘米高,口径约8厘米。实际过去怒族人所使用的升很不划一,与他们计量观念单薄有关。
即罗卜藏丹津所著《蒙古黄金史》(2341页)。
又称南面官。契丹王朝对执掌境内汉人(包括渤海人)事务官吏的称呼。契丹建国后,辽太祖晚年征服渤海,太宗时又获燕云十六州,境内民族成份复杂,据《辽史·营卫志》称:“长城以南,多雨多暑,其人耕稼以食,桑麻以
青海省方志。近人姚钧(1886—1968)字衡甫,甘肃天水人)撰。4卷。卷首附《创修贵德县志序》、《贵德县邑乘序》、《凡例》,卷1天文志,卷2地理志,卷3人文志,卷4艺文志。该书虽史实多有疏略舛讹,编
清乾隆年间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反清叛乱。一称“大小和卓之乱”、“布拉呢敦、霍集占之乱”。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平定达瓦齐政权,大和卓木布拉呢敦与弟小和卓木霍集占献籍迎降。同年夏,清廷命布拉呢敦
?—1864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维文史籍称阿合买提王伯克。库车人。郡王伊萨克子。道光七年(1827),授六品伯克、二等台吉。后署阿克苏阿奇木伯克。时值玉素普和卓率浩罕兵入侵,以捐粮马助官军,授一等台
见“林丹汗”(1292页)。
隋音韵学家。名词,以字行。临漳(今河北临漳西南)人。鲜卑陆氏(步六孤氏)。太子洗马※陆爽之子。少敏慧好学。初,官承奉郎。开皇二十年(600),追坐父事除名。常与刘臻、萧该、颜之推等探究音韵,详议南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