毡庐
见“穹庐”(1535页)。
见“穹庐”(1535页)。
旧时壮族供奉的神祗。流行于广西河池、南丹、宜山、都安、柳江、融安、鹿寨、龙胜等县壮族地区。相传莫一大王为宋代壮族英雄,有移山倒海本领,后被朝廷杀害,变成灵验的神灵。旧时几乎每家神龛上都写着“敬祀通天圣
见“脱罗”(2079页)。
清代对额外马甲等之称。用以作为八旗官员的养廉银。史谓文官食火耗、武官食空粮,此为一定时期内约定俗成的陋规,清诸典籍皆以列载于《俸饷优恤》项下。《清会典·八旗都统》载:凡马甲等“皆有额,额外曰随甲,各以
契丹科举制度,有乡、府、省三试之设。凡府中,曰“府解”。
拓跋鲜卑所建北魏制定的法令。亦称“后魏律”。正始元年(504),宣武帝元恪诏群臣议定律令,由修律博士常景与律学博士侯坚固等撰成《北魏律》20篇,永成通制。《隋书·经籍志》记有《后魏律》20卷。至唐代已
即“马訾水”(179页)。
981—1043辽后族、学者。小字胡独堇,又作陈六。契丹族。为国舅详稳※萧陶瑰子,是辽圣宗钦哀皇后※萧耨斤之弟,辽兴宗仁懿皇后※萧挞里之父。史载其廉谨有礼法,仗义执言,政绩显著,时称“国宝臣”。著有《
见“玉素布”(476页)。
即“秃麻”(1082页)。
见“萧合卓”(199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