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只
奚族部族名。一作梅知。原为※五部奚之一。据《辽史》,奚于太祖五年(911)为辽征服,入辽后,仍沿此称。至统和十二年(994),与※奥里部、※堕瑰部合为一部,称奥里部,为辽圣宗34部之一。入金,大定年间(1161—1189),其族仍有以梅知氏著姓。
奚族部族名。一作梅知。原为※五部奚之一。据《辽史》,奚于太祖五年(911)为辽征服,入辽后,仍沿此称。至统和十二年(994),与※奥里部、※堕瑰部合为一部,称奥里部,为辽圣宗34部之一。入金,大定年间(1161—1189),其族仍有以梅知氏著姓。
参见“赛特里伯克”。(2470页)。
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倭勒氏。隶布特哈旗。官至御前侍卫、都统。道光十六年(1836),为加强对东北边疆地区的统治,请裁布特哈满州官员8名,布特哈索伦、达斡尔官缺,由各部落挑选。又以旗佐官丁苦于送貂朝贡
布朗语音译,意为“男到女家过婚姻生活”。20世纪80年代以前,云南西双版纳布朗族中流行的从妻居婚姻习俗。青年男女举行“节”礼(成年礼)后,经过恋爱订婚,男青年就可与未婚妻同居,布朗语称“都尔苦戛”。有
明代颁与甘、青等地少数民族进行茶马交易的牌照。又称“金牌信符”、“纳马金牌”、“茶马金牌”。“金牌”、“信符”,原是二物,前者以铜制成,长1尺,阔3寸。后者以铁制成,长5寸,阔2.5寸,上镌刻二飞龙,
?—1732清代青海塔尔寺高僧。藏族。康熙五十六年(1719),任堪布,称嘉堪布诺门罕(又作察罕诺门罕),主持塔尔寺宗教事务,僧众信服。雍正元年(1723),参与青海首领罗卜藏丹津叛乱,煽动远近游牧藏
藏语音译,意为“什长”或“什夫长”。①旧时西藏地方之藏军官职名。约相当于班长,领兵10名。 ②各※宗(相当于内地之县)区划内的头人,主要负责布置并分配※乌拉差役,为官员准备柴草等。任期一年,管辖百姓十
渤海国宗王、大臣。末王※大諲譔(906—926年在位)时,官礼部卿(一说《高丽史》记“渤海礼部卿大和钧均老司政大元钧”,其中“均”为衍文,老与司政连读,即大元钧为“老司政”)。后唐同光三年(高丽国太祖
我国台湾高山族萨斯特人使用的语言,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台湾语支。使用人口约有2千余。居住在泰耶尔人西南阿里山和五峰山一带山区,包括新竹县五峰乡大隘、花园、桃山等村;娥眉乡藤坪村;北埔乡内坪、大坪等
旧特别区名。界於四川、西藏之间,东起打箭炉(今康定),西至丹达山,南接云南,北连青海。自英国侵略西藏后,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创设督办川滇边务大臣,赵尔丰充任,统辖四川打箭炉厅及其所属各土司和昌都
即“笔写契”(18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