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赤桑雅拉
吐蕃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大臣。大相※桂甘之子。奉命制订“九双木简”、“真智五木简”及“三审木简”、“流动木简”等法律,分别作为医疗费赔偿、命价赔偿、亲属离异、判断诉讼真伪及盖印结案等的法律依据。命价赔偿从大相至最低属民,均依次标定命价标准,杀伤人者依此赔偿命价,如大相被杀,命价为11万两,依官级定价,属民最低。对赤松德赞推行法治,巩固吐蕃奴隶制政权颇有意义。被誉为吐蕃第六位贤臣。
吐蕃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大臣。大相※桂甘之子。奉命制订“九双木简”、“真智五木简”及“三审木简”、“流动木简”等法律,分别作为医疗费赔偿、命价赔偿、亲属离异、判断诉讼真伪及盖印结案等的法律依据。命价赔偿从大相至最低属民,均依次标定命价标准,杀伤人者依此赔偿命价,如大相被杀,命价为11万两,依官级定价,属民最低。对赤松德赞推行法治,巩固吐蕃奴隶制政权颇有意义。被誉为吐蕃第六位贤臣。
西域古国名。见《洛阳伽蓝记》。《魏书》、《北史》西域传作乾陀,在乌苌西,本名业波,为哒所破而改名。同传小月氏国也指该国,都富楼沙城。其王为大月氏王寄多罗子。寄多罗西徒后令其子守此城,因
傣语音译,意为“什夫长”。传说最早是傣族军事组织中的一个基层单位,每10人编为一个“火西”,设一头目称“乃火西”,后来逐渐蜕变为行政组织。系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陇”之下村寨之上的一级行政组织,
见“忽秃”(1485页)。
纳西语音译,意为“丽江王”。明清时纳西族百姓对丽江木氏土司的称谓。明代木氏土司势力达到中甸、维西、德钦(阿敦子)以及四川的巴塘、里塘一带。倪蜕《滇云历年传》卷11:“(丽江土府)日渐强盛,于金沙江外,
辽代官名。辽北面部族官中小部族石烈下有“令稳”之职,转入蒙语作“领忽”,又译“领昆”、“宁昆”。成吉思汗五世族祖察剌孩即有此称。时蒙古部与契丹为邻,役属于辽,故有是称。日本学者那珂通世认为是汉语“令公
早期藏学家。精通藏语文及藏族历史、宗教及文化。与藏族通婚,与藏族联系密切。从30年代起,即发表有关藏族的著述。 《康藏前锋》、《康导月刊》多载其文。其论述多取材于藏文原著及藏族学者,从其学者多人,其口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和啰噶卫。永乐五年(1407)三月设考郎兀卫,以早哈(又译恼纳)为指挥使,后因早哈与侄塔失争印,明廷以早哈掌忽儿海卫(又译忽鲁哈卫),塔失掌弗提卫。十三年(1415)
?—1702广东八排瑶民反清首领。广东连山县人。瑶族。康熙四十年(1701)十一月,与邓二(一说邓仁)等于李八峒聚众起事,袭击连阳等州县。提督殷化行遣总兵刘虎讨之不克,派副将林芳、把总陈溥入八排宣抚。
?—1121辽天祚帝妃、女诗人。一作萧瑟瑟。渤海王室后裔,大父房之女。乾统(1101—1110)初,天祚帝幸耶律挞曷第,见而爱之,匿宫中数月。后听取皇太叔和鲁斡劝谏,以礼选纳。三年冬,册为文妃。生蜀国
274—333十六国时期后赵创建者。319—333年在位。字世龙,初名㔨,小字匐勒。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人。羯族。祖耶奕于,父周曷朱,皆为部落小帅。雄武善骑射,自幼常代父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