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米
参见“根保”(1811页)。
参见“根保”(1811页)。
藏语音译。意出入境过路税。旧时指过往行商向原西藏地方政府设在各边境税卡按商品数量缴纳定额实物或货币税。民主改革后,已为国家在西藏边境各口岸设立之海关所收关税取代。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忽客赤”。《元朝秘史》释为“放牛的”,《华夷译语》解为“牧牛人”,即司牧牛。宋开禧二年(1206),蒙古国建立后始置,执掌牧牛事宜。元代,为※怯薛”(护卫军、禁卫军)执事之一。
藏语音译,意为“人差”。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原土司规定领种份地很少的※差巴(支差的人),又缺少劳力,支不起乌拉差役者,降为支此种差役,专门出人役,终年自带口粮,无偿为土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七年(1409)三月,与葛林等10卫同时设立。卫治在黑龙江同江县境松花江与黑龙江合流处附近查匪噶山(札匪噶珊)。
见“孝庄文皇后”(1016页)。
碑铭。清乾隆帝为炫耀其在位时之武功,于乾隆五十七年(1792)击败廓尔喀军后,亲撰《十全记》,以汉、满、蒙、藏四体文字勒石树碑于拉萨布达拉宫前。汉文全文分别著录于《清高宗实录》、《卫藏通志》。所谓十全
见“河东长官司”(1509页)。
见“耶律察割”(1323页)。
藏语音译。西藏察隅地区部分居民的自称。分布在西藏东南部察隅河上游及桑河下游。约700多人(1976)。讲自己的土话,基本词汇和语法结构与僜人格曼话大致相同。按村落聚居,内部通婚。疾病丧葬时皆杀牲送鬼。
僜语音译,意为“同姓公有地”。解放前西藏察隅地区僜人所保留的氏族土地公有制的残余形态。同一姓氏的人们在村周围公有的荒地、山林和猎场,归本姓成员自由使用,住在外村的同姓人仍享有使用本地同姓人公有地的权力